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141章 聯姻(1/2)

作者:木子藍色字數:8816更新時間:2019-06-03 23:09:10

    “張市令,立市券吧!”羅成道。

    張市令連連點頭,隋朝的奴隸買賣,必須要立市券,相當於是一份交易合同。合同得由市場管理部門簽發,要包含七個部份。

    除了買賣主身份,保人和奴隸情況外,還需要涵蓋官署審核結果、發券官署及執行官員等。

    相比同市場買賣的牛馬來說,奴隸交易還是要稍特殊一點的,市券上必須登記填寫奴隸的名字和年齡等,還要注明奴隸的來源,以防非法奴隸交易。

    市令當場寫市券。

    開頭是買主羅成的名字,後麵的賣方填的是章丘縣衙。然後末尾寫上被賣奴隸張懷仙和他一家妻兒的名字。

    完了後,市令小聲問,“縣尉,敢問保人是誰?”

    買奴隸須立券,還須有保人,且保人必須有五個。這些嚴苛的條件,都是為了保證這些奴隸交易的合法性和可控性。

    找五個保人倒是不難,羅家人自己就願意做保,於是張懷仙一家人名字後麵,又寫了上羅家五個保人的名字。

    最後,市令親自詢問張懷仙,“承賤不虛?”

    當著眾人之麵,張懷仙有些痛苦的點頭。

    “張口回答,是還是不是?”市令又問。

    張懷仙隻得答道,“是。”

    這一環節,是官署審核重要的一環,即問口承賤不虛。意思是要親自當麵詢問被賣人是否賤人奴婢,必須由他當麵回答是賤人身份。

    這一環節也是防止良人被非法買賣,隻要被賣人在官府前不承認是賤人,那麽奴隸身份來源就要重新審核。

    而奴隸的身份在官府是有詳細登記備案的,正所謂奴婢戶籍名冊,一歲一造什冊,三年一造戶籍,縣以籍呈於州,州呈於省,戶部總而領焉。州縣之籍,恒留五比,省籍留九比,凡公私良賤一周知之。

    官府有戶籍、手實、九等定薄可以互相查核的籍帳登記在案,而且在戶部要保留二十七年之久,根本不可能有假。

    登記好,張懷仙又親自簽名按手印,再由市署蓋上官印,簽名。

    一份奴隸買賣的市券算是正式立好。

    拿著這份市券,羅成隻需要再到官府登記完成,便就算合法的擁有了這一家子奴婢。以後有官府的登記在案,張懷仙就算跑了,也逃不脫官府的追捕,他們逃到天涯海角,也依然是官府登記在案的奴隸,還是逃奴,一經抓捕就要歸還給羅成。

    另一名縣衙的吏員劉司戶帳史,是司戶曹的一名吏員,也是清洗過後新換上來的,他代表奴隸賣主也在上麵簽名。

    張懷仙一家子共五口人,一男一女三個孩子,價格卻極便宜。

    總共就二十貫錢。

    這個價錢簡直是半買半送,本來一個強壯的男子起碼也得值兩三匹馬的錢,年輕漂亮的女的說不定更值錢,但畢竟羅成是縣尉,因此優惠再優惠,最後一人算十貫,三個孩子算附送的。

    老爹親自挑了一遍,最後找了一些會匠人手藝的,他買下來十個人,這些便是給羅家的鐵匠鋪子挑選的。

    之前羅成讓老爹在軍營裏搞三產,弄了鐵匠業務,既打兵器又打民用鐵器。第一批產品選擇的是鐵鍋,還不是普通的老式樣鐵鍋,而是方便煎炒油炸的碟形鐵鍋,也就是後世普遍用的鐵鍋樣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