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接著喊道:“看一下合同日期,誰先買的房子一目了然!”
見是個中介公司的人,警察也回過神來,再一次嚴肅的對中年人喊了一下,中年人無奈,才再一次把合同拿了出來。
兩份合同被擺在了一起對比,立刻就發現了差別。
張女士的合同,是2009年6月15號簽訂的。而中年人的合同,卻是2009年7月3號。
也就是說,中年人是在張女士之後才簽的合同。
“這……”警察一時之間也楞了,還是潘千芮比較有經驗,立刻判斷出問題了:“開發商一房兩賣!”
“那去開發商那把問題說清楚不就行了麽?”警察道:“何必要鬧成這樣?”
“找得到人才見鬼呢!”中年人忽然禿嚕出一句:“都找了一年多了,找得到嗎?”
潘千芮一怔,又想了想,隨後扭頭對張女士問道:“你以前就跟他認識?”
張女士的臉色變得很難看,但還是點了點頭,哽咽道:“我沒辦法啊!我花錢買的房子,不就是交房的時候晚了幾天來麽?怎麽就變成別人的了?上哪都沒人給我解決問題,我……我……房子要是沒了,我就不活了!”
“你先冷靜一下,別激動。”警察連忙安撫著,他們可不想糾紛沒處理好,還演變成自殺。
中年人又開口道:“反正我不管,房子我也是花錢買的。我就有權力住!”
場麵一下子尷尬起來……
潘千芮也是沒有想到,原本以為是一個很簡單的糾紛,但情況越來越複雜了。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基本上已經是開放商一房兩賣無疑了。
而到了交房的時候,就看誰動作快了!先把地方占了,剩下的事情也就不想管了,就像那中年人一樣。
她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打電話找開發商,可是無論怎麽找,都沒辦法聯係到開發商的負責人。
又過了一會,物業的人也來了,是個姓王的經理。
警察連忙又盤問了他一通,可是結果,卻更讓他們頭大了!
原來,這種情況,遠不止張女士和中年人一戶,在小區裏,類似的情況多達十餘戶!
一開始,他們物業公司也幫著聯係過開發商,但是很快,因為根本沒有人站出來給個說法,這件事就一直被拖了下來。
也不是沒有人想到起訴開發商,可所有的傳票都像石沉大海一樣,徹底沒了動靜,根本沒有人應訴。
仿佛這個問題就成了一個死局,完全無解了!
警察想來想去,也是無奈的對潘千芮道:“記者同誌,你也看見了。這個問題現在根本不是我們能調查的。要不,你跟張女士到房管局或者檔案館再去查一查?”
“這確實超出我們職權範圍了。”
潘千芮此刻也是一籌莫展的,完全沒了主意。
她可不是什麽雛兒,而是處理過各種各樣糾紛的老手了,卻也沒見過這種情況。
一般來說,凡事總能找到個承擔責任的人吧?沒理由所有的問責都無影無蹤了。
可現實就是,張女士的問題不但不是個例,更找不到任何可以谘詢的地方?
潘千芮有些不信邪!
她皺著眉,看了看四周,卻見之前的年輕經紀人還站在人群後麵,連忙上前道:“你好,你是從事房地產銷售行業的,更是天科公司的代理銷售公司。”
“請問,現在的情況,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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