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不明。
“我也不清楚是什麽意思,先說說你們在畫中遇到了什麽吧,看是不是有一些線索。”
於是從冉青蓮開始,三人聚在一起輪流講自己在畫中遇到的情況。
整體而言,三人遇到的幾乎是完全一致的,頂多就是細節部分有少許不同,這也跟一開始猜測的一樣,畢竟畫都是一樣的,遇到的情況完全相同也在常理之中。
但設置相同,因為進入的修士不同,也多多少少有一些變化。
林天賜因為與黑衣人在字麵意義上‘打’了個照麵,所以秋雨因受傷沒辦法繼續殺人,被害者的人數固定在三人上。
冉青蓮則沒有,她是跟大家一起追到了樹林那邊,林天賜這邊快速跳過的那段時間裏,就又多了個被害人。
不過也正因為多了的這個被害人,冉青蓮才真正鎖定了犯人是秋雨,因為屍體手上有慌亂之中從秋雨身上扯下來的手套……
這種鐵證根本沒辦法翻了。
林羽那邊雖然同樣是追著去了樹林,不過他在第三個被害人的死法上發現了端倪,也就是跟林天賜的推測一樣,覺得負責食水的人有問題。
劇情上的差別,三人就這麽點不同,但在最後的選擇上,大家都各不相同。
林天賜選擇了沒有把這事兒揭穿,隻對秋雨本人說了說,選擇放過。
冉青蓮則是找到秋雨的義父,把事情說清楚,隨後又找到秋雨本人,勸她放下仇恨。
林羽聽完另外兩人的選擇,十分驚愕道:
“這麽說,隻有我選擇了公開凶手的真身,難道我選錯了嗎?”
“不,這事兒,恐怕沒有什麽正確答案。”
從常理來說,殺了人自然要揭穿凶手是誰,但此事不能單單從一個方麵考慮,要結合整體去琢磨。
首先,秋雨是二十年前滅門慘案的幸存者,她會選擇報仇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或許有人會說,那把事情查清楚,來個廣而告之,用公理去審判罪人不好嗎?幹嘛非要髒自己的手。
確實,這也是一種方法,但你要明白,做出選擇的並非外人,而是當事人,也就是秋雨。
她既然選擇了親手複仇,再說其他的選擇就沒有意義了。
正所謂公為天斷,決而人為。如何選擇那是自己的事,世間沒那麽簡單的非黑即白。
那麽,秋雨這麽做是對的嗎?
也不對,哪怕殺的是自己的仇人,那也是殺了人,合情,但不合法。
人是群居動物,會聚群就需要有明確的規則去限製每一個人,不能憑心情想幹什麽幹什麽。
所以說這事兒,絕不是能輕鬆判定誰對誰錯那麽容易。
林天賜和冉青蓮的選擇是處於自己本心的考慮,他們琢磨的是如果換位一下,自己恐怕不會比秋雨好多少,所以才決定沒有揭穿秋雨的身份,僅僅隻是兩者在這件事上的處理有些細微的不同。
林羽則可能是因為出身規矩甚嚴的渾天衛,思維模式更傾向於守規矩,所以他沒有去琢磨這其中的隱情,而是找到什麽就直接說什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