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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1章 暹羅(2/2)

作者:碩鼠就是我字數:4874更新時間:2020-06-01 02:04:26

    對於暹羅來,這可不是個數目,但對華夏來,這點金子也就隻有象征性的意義。

    帝國不是以往那些塞北的窮韃子,不需要依靠和親帶來的錢彌補財政缺口,實際上皇室也不怎麽喜歡暹羅進貢的公主——因為不漂亮。

    不過,對於主動送上門來的厚禮,帝國也沒有拒之門外的意思。

    因此,內閣在與暹羅代表團談判的時候,提出可以收下那些暹羅貴女,分給代字輩親王和郡王為側妃。

    那些陪嫁的黃金也可以收下,但暹羅王隻靠這些就想獲得高麗一樣的郡王待遇,那是不可能的。

    因為高麗投降的早,那個時候皇帝甚至還沒稱王,此一時彼一時了。

    況且,高麗不僅僅是交出公主和親,他們還割讓了兩道領土,並且在軍事、外交、教育等多方麵接受華夏帝國的“指導”,還把海關交給帝國控製。

    這種單方麵對華夏徹底開放的態度和政策,才是高麗被另眼相看,能以外蕃第一的郡王身份存續下去的主要原因。

    因此,若是暹羅想要在華夏文明圈中獲得類似高麗的地位,那麽暹羅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麵做出讓步:

    第一,領土方麵,暹羅沿海的幾個港口應當交給華夏,與之相對應的則是海關應由華夏人擔任主官並直接負責。

    第二,暹羅在軍事、教育和外交三個方麵接受華夏帝國的全麵“指導”。

    第三,暹羅全境允許華夏人自由旅行、居住、開廠、開礦、經商,華夏帝國艦船有在暹羅海域和內河自由航行的權利,華夏人在暹羅犯罪,應當交給華夏帝國審判,暹羅無權審問和刑訊華夏平民級以上國民。

    第四,在暹羅王都設立華夏帝國的大使館,大使館視為華夏領土,允許華夏駐軍不超過一千人。

    第五,暹羅王位更替需要事先得到華夏帝國皇室的正式承認,否則為非法,帝國有權利製裁甚至打擊非法登基的暹羅王。

    第六,暹羅可供出口的稻米,由帝國國有糧油公司統購統銷,這些稻米應當每年不低於三千萬石(華夏帝國一百斤一石的新石)。

    隻有索取,沒有回饋的盟約是不可能長久的,因此帝國也答應給暹羅很多優惠條件。

    首先就是帝國同意,將來割讓部分東籲王朝的領土補償暹羅失去沿海港口的損失。

    另外就是,帝國保證暹羅的存續,不承認現暹羅王室之外的任何人替代暹羅郡王王位。

    最後,帝國同意以較低的價格,向暹羅王室和貴族出口各種奢侈品,滿足暹羅王室和貴人們的享受。

    實際上,這也是華夏對外蕃的主要要求和回饋——控製軍事、外交、教育和海關,把外蕃變成輸出原材料輸入工業品的經濟殖民地,同時用奢侈品收買上層,割裂上層與下層之間的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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