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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HOW?(2/2)

作者:弋周字數:6998更新時間:2019-01-30 15:55:36

    超遠距離三分把兩隊的比分分差拉大到14分!此後第四節,楊一鳴還又投中一記三分球,個人得分漲到0,而火箭在剩餘不到五分鍾的時候分差優勢有足足1分,宣告取下G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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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得0分,和得50分,真的不是一個概念…”回顧完G的楊一鳴全部得分,於春還是堅持自己最初的論調。

    “怎麽呢?”楊一鳴隱約記得兩人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但他假裝健忘,因為實在是想再聽聽,有沒有新鮮的想法點子。

    於春沉默兩秒,在腦海中整理清思路,慢慢地用文字表述出來:“那我們就,眼下的課題是:如何在總決賽一場比賽裏得到50分。不是普通的常規賽,也不是0分0分,是50分。當確立好了這個課題,我們就會發現,實現它有諸多個難點。”

    楊一鳴這回沒有開口反駁,他好像被於春提出的這個新角度抓住了興趣點。他有眼神示意對方繼續:

    “第一,想得到50分,至少要保證充足的出場時間。0到0分鍾的登場時間是肯定不夠的,所以我們要保證你是球隊的絕對主力,還是極受器重、很少被輪換的那種,暫時你不符合。兩支隊伍裏,出場時間達到這個級別的,也隻有勒布朗、樂福、哈登、保羅、塔克這區區幾個人。”

    “第二,在保證充足的出場時間、為球隊首發的前提下,你還必須擁有大量的球權。像樂福、塔克、卡佩拉這樣的球員,即便他們有0分鍾以上的季後賽出場時間,他們作為角色球員也不可能完成50分的紀錄。他們在防守和配合方麵的貢獻,要遠遠高於教練安排的得分任務。”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在大量球權的基礎上,你還必須保證出手次數。這是真正的難點:50分以上的單場得分,不像二十三十的分數,攢夠出場時間可能就水到渠成了!50分那是要靠出手數堆出來的!”

    於春頓了頓,他可能是在腦海中調用上一場比賽的球員數據,然後道:“比如勒布朗-詹姆斯的51分,那是靠次運動戰出手和11次罰球才換來的。次出手,占全隊出手次數的幾乎三分之一,罰球是全隊的一半。你還要知道,勒布朗的運動戰命中率可是達到了近六成!如果命中率低一些,比如‘僅僅’有45%,那同樣命中勒布朗G1的19球需要多達40多次出手!”

    “是什麽樣的球員可以在總決賽的舞台,自由出手40次啊!”

    楊一鳴聽到這兒,使勁地點點頭。他附和道:“沒錯,隻有勒布朗這樣的球員!”

    “對,隻有他這樣的球員。”於春以為終於服了楊一鳴,加一句,“也許還有哈登,他大概也可以。但換做其他人,真的不行!”

    “對,真的不行。”楊一鳴又搖頭,卻和前一句一樣,仍是表達同意。

    “別教練不會答應,連球迷都會殺了你!這種瘋狂的操作,和第一場最後的JR史密斯有什麽區別?”

    “球迷…”

    “怎麽了?”

    “我怎麽覺得有個辦法呢。春,你幫我參考一下,看可行嗎?!”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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