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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卓不怖罪而鴟張大語,宜以召不時至,陳軍法斬之(1/2)

作者:日本警視廳笫四搜查班警部字數:4100更新時間:2021-08-14 13:21:54

    第033章卓不怖罪而鴟張大語,宜以召不時至,陳軍法斬之

    崔寔帶著一腔憂國憂民的心和積累了半生的農業知識來到了五原郡(今內蒙古自治區河套北部和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西部地區),任太守職。

    那時的五原郡,經曆了王莽新朝、南北匈奴激戰以及漢匈交戰,百姓貧苦不堪。

    崔寔便四處走訪,探視民情,發現五原郡地處邊陲,冬天寒冷而漫長,老百姓沒有足夠禦寒的衣服穿,就睡於草窩之中,見地方官吏時則“衣草而出”。

    雖然那裏的土壤適宜種植麻等纖維作物,但民間卻不紡織……環境的惡劣不可怕,可怕的是隨遇而安的生活態度。

    崔寔決心帶領五原郡的人民戰勝惡劣的自然環境,過上豐衣足食的日子。

    他先是變賣了自己所有的財產,然後用得來的財產買來紡織機器,並邀請中原紡織名師教百姓紡織技法,同時下令郡內廣泛種麻。

    從此,五原郡地區種麻、紡織蔚然成風,百姓的生產、生活漸漸改善。

    後來,在五原出現了許多專用於漚麻的池塘,麻池這一地方俗名也由此而來。

    由於在五原政績卓著,崔寔又被推薦為帶有邊防重任的遼東太守,不幸的是,在赴任途中,他的母親病故了。

    回鄉,為母行喪;喪滿,升為尚書;遇黨禍,免歸。《四民月令》就在崔寔家居洛陽時誕生了。

    這本用“月令”體裁寫成的古代農書與《汜勝之書》齊名。

    崔寔按照一年十二個月的次序,將一個家庭中的事務分作三大類:一是家庭生產和交換;二是家庭生活,包括祭祀、醫藥養生、子弟教育、住房和器物修繕收藏等;三是社會交往。

    這三大類中,他著重強調的是家庭生產的交換。

    比如,一月,也就是現在所說的正月,“雨水中,地氣上騰,土長冒橛,陳根可拔,可種春麥、瓜、芥、葵、大小蔥等。

    林木方麵,可移竹、桐、鬆等樹;蠶桑加工方麵,令女紅促織布、令典饋釀春酒、作諸醬等。”

    農曆二月,陰凍畢釋。

    春分中,雷且發聲,玄鳥巢。可種禾、大豆、苴麻、胡麻、地黃等。

    到了農曆三月,就“清明穀雨杏花盛了,時雨降,可種胡豆、胡麻。

    昏參夕,桑椹赤,可種大豆;三月桃花盛,農人候時而種也,利溝瀆。

    清明後十日封生薑,至立夏後芽出,可種之……”。

    崔寔不迷信,所以他的《四民月令》非常務實。

    在寫到農田水利方麵時,他堅持“人力足以改造自然”的主張,極力稱頌“史起引漳水灌鄴、李冰鑿離堆通三江,秦開鄭國,漢作白溝”,主張“崇堤防以禦水害”。

    這實際上就是與傳統思想,即荀況的《天論》一脈相承的反天命觀點。

    崔寔還是一個辯證唯物主義者。

    在述正月“陳根可拔”時,他自注“此京師洛陽地區之法,其冀州遠郡各以其寒暑早晏,不拘於此”m.

    述二月種植禾,三月種粳稻,四月種大小豆,自注均提到“美田欲稀,薄田欲調”。

    就是說,對農事操作,要隨時、隨地、隨實際情況靈活掌握。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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