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剩莊可夢了,她躊躇一會兒,說了一句讓人啼笑皆非的話:“有牛肉麽?”
牛肉是莊可夢最喜歡的食物了,她看見了一旁一個框子裏黑溜溜的東西,便以為是最喜歡的牛肉了。
眾人大笑,都說道:“沒有牛肉。”
莊可夢雙頰通紅,指著黑團說:“那這個是?”
師傅麵帶慈笑,說:“這個是筍幹啦!”
一晚上下來,五個女孩從夜市的頭逛到了夜市的尾。莊可夢已經吃的肚子脹起,像一個皮球一樣了。她從未想過,自己經常吃的那些東西,竟然遠遠不敵這種便宜的路邊攤。那種美汁味,並不是價格可以衡量的。
而且,她還發現了地攤的服飾。有些雖然明顯地仿了某個品牌,但是質量一點不差,價格也是幾十甚至上百倍的差異。
這天晚上,大概是她十六歲的天空,最美好的時候了吧。
直到第二天,莊可夢都沒有出現林美花所說的“拉肚子”現象,而是如往常一樣順利的排便。
她看著鏡子中的自己,她的人生,不能再被左右了!
她要像哥哥一樣自由!
……
舞台升起,燈光閃亮。
他帶著片片柔情,掙開了雙眼。
可惜燈光有些刺眼,刺得他不太能夠看清眼前之景。
刹那間,他的淚水盈眶。
那茫茫的人海燈海搖晃,他的心也跟隨著波動。
耳朵終於打開了,他聽見無數的尖叫,像一把鋒利的刀刺進他的心。但是,他卻享受著這種刺痛的感覺。
270度。
人影充滿了他所有的視野。
這意味著他的三五年沒有白費。
林相晟住過地下室,睡過地下通道,躺過汽車站。他在喧囂的城市裏無人在意的一角神情演唱,所有人隻是撇了一眼就離他而去。他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暗下決心:以後一定要讓他們為我駐足!
他在白天做著正經的工作,傳傳小菜,發發宣傳單。單靠這些收入,他竟然活過了兩年。夜晚,他摸著自己的吉他,編寫著自己的故事。或者,他會扛著吉他,走到就鬧騰的街角,上演著自己的獨角戲。這期間,他不曾因此獲得收入。對他來說,音樂無價。
為了省錢,他住在最破舊的街區,吃著最沒營養的素餐。這段時間,他從未開口向家裏要過半分錢,也一直沒有聯係。
第三年,他終於完成了自己10首歌的創作。他開始緊鑼密鼓的搜尋各種唱片公司,把網撒到全國各地。
處處碰壁。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