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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文化(1/2)

作者:陽電字數:7036更新時間:2019-01-31 02:35:36

    哪怕人類都是同一個物種,種群的競爭,卻往往比生物更殘酷。

    生物的種間競爭,一般來講,都會在相互作用下達到動態平衡,人類的競爭,卻不一定是這樣,曆史上亡國滅種的族群,少見於記載,這無法明他們並不存在,相反,卻是滅絕相當徹底的間接證據。

    這些內容,方然仔細酌量,認為並沒有什麽暴露身份的風險,就寫在了論文裏。

    電子郵件發出後,一段時間,教授都沒有回複,大概是認為這設想有些無稽、所以才不認可吧,方然之前是這樣猜測,但羅伯特*布朗接下來的話卻出乎他的意料,教授告訴方然,其實他對這篇論文很感興趣,隻不過,出於彌漫著聯邦各界的“民意正確”氣氛,無法支持他投稿,隻能私下裏閑聊幾句:

    “你是不是認為,將人類種群之間的競爭,類比於生物的種群演化、競爭,這做法有點離經叛道?

    當然不是,至少在伯克利,生命科學部的同僚們幾乎都是這樣想,不過、方,你最好得明白,聯邦民眾可一點都不喜歡‘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陳述,這種事,心裏明白就可以,沒必要在公開渠道談論,否則就會惹麻煩。”

    “我明白,教授。”

    羅伯特*布朗的觀點,和他在公開場合發表的不盡相同,這一點,方然略有體會。

    在田納西州立大學旁聽演講時,他就發現,布朗教授陳述的那些觀點,隻是“一部分事實”,教授隻敏銳的指出,由於科學技術的發展,和醫學的進步,人在生物學意義上的演化幾乎停滯,卻沒點明另一件事,那就是人類的競爭仍然無處不在,隻不過是將戰場從DNA,轉移到了社會層麵。

    但這種激烈的競爭,卻不像能一代代遺傳的DNA那樣,將競爭的結果延續下去。

    人類群體,彼此之間的區分依據,可以是金錢,可以是地位,可以是不同的文化背景,甚至僅僅是憑借容易觀察的生物學屬性,但,所有這一切分劃,事實上都植根於各自的利益訴求,任何種群的劃分和彼此爭鬥,無非都是為了利益。

    動機不同,結局卻往往是一樣的:

    競爭的後果,必然出現某些種群的延續,和某些種群的滅絕。

    而且最不講道理的是,哪些種群會延續,哪些會滅絕,一切,並不以人的好惡判斷、或者價值標準來衡量,而是徹頭徹尾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什麽樣的種群,更能繁衍,更能爭權奪利,動用一切合理或不合理的手段清除異己,掌控蓋亞的有限資源,誰就能在殘酷的競爭中生存下來。

    生與死麵前,談論對與錯毫無意義,方然也把這一句話寫在了論文裏。

    而羅伯特*布朗,顯然從中找到了共鳴:

    “民意不正確,嗬嗬,然而卻又千真萬確。”

    大概是午餐時喝了一些酒,教授臉膛發紅,起話來格外的滔滔不絕,

    “生物的種群演化,再怎樣講,也不過是一個學術研究的問題,但人類世界,我們每一都要在其中生活,當然會格外上心。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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