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洋換了一間單獨的羈押房,王順發需要一兩時間調查此事,李亞東如何聽不出這是緩兵之計,不過他不在乎,他一兩,那便給他兩時間。
不到萬不得已的地步,李亞東也不願與國家執法機關死磕。
不管怎樣,那個龐大強,他是決意要拉下馬的,蘇家與沈家的梁子已經結下,留他這個手握執法權的敵人在,終究是個禍害。
趁著這兩時間,李亞東也決定在縣城裏活動一下。
他倒也想過替蘇洋翻案,奈何思忖之後,覺得可能性不大。退一萬步,即便能夠證明沈洪華那子偷看娟洗澡在先,但蘇洋直接敲斷他狗腿的行為,一樣觸犯了法律。
傷人致殘,證據確鑿,無非就是多判少判的問題。
關鍵是,李亞東一牢都不想讓他坐。
所以,想要達成與法律背道而馳的目的,也隻能使用與法律背道而馳的手段。
行賄是門學問,倘若你仗著口袋有錢,認為直接可以衝到縣政府,找縣長拍桌子,那就大錯而特錯。
總得看是什麽事。
倘若李亞東是來宿縣搞投資的,在地方上遇到什麽麻煩,倒也無礙。
可關鍵不是,他是想將一個公然傷人致殘的犯人,從號子裏撈出來。
就這種事情,他能理直氣壯的去找縣長拍桌子嗎?
當然不行,縣長若是個老貪還好些,若不是呢?
這個年代其實並不缺乏那種忠心報國、為民為黨的人,就譬如他大哥,以及京城的朱雲富,他們都屬於這類人,而這類人往往有一個共性——剛正不阿。
如果宿縣的縣長也是這號人物,此舉非但救不了蘇洋,不定連其他後路都會斷掉。
……
縣城裏轎車很罕見,與李亞東他們縣差不多,出租車隻有“麵的”,也就是麵包車,而且數量很少。好容易攔下一輛,李亞東付了七塊錢,把蘇家三人以及李婷婷送了回去。
而他自己,則留在了縣裏。
蘇家人對於縣委領導的了解約等於零,李亞東隻能自己摸索,也沒有搞諜報的想法,直接來到縣政府大院。
“誒,同誌,那邊不能進,請問你有什麽事嗎?”
李亞東走進縣政府大樓後,故意走向一條豎著木柵門的廊道,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
“哦,我想找你們縣長。”李亞東操著普通話回道。
想要知道縣長是個什麽人,最好的辦法當然是見一見,他完全可以化身欲在宿縣投資的港商,探一探縣長的老底,再作打算。
如果縣長不行,上麵還有縣高官,下麵還有副縣長,李亞東還真不信,偌大的一個縣城,上層手握著權柄的那幫人中,就沒有一個貪官。
“找我們縣長,請問你是……”帶著黑框眼鏡、梳著三七分發型,藍色布袋襖的左胸袋中夾著一隻英雄牌鋼筆的中年人,同樣換成普通話,詫異詢問。
這樣操著一口普通話,硬生生的衝進來找縣長的人,還是頭一次見。
“哦,我是一名商人,香港來的……”
“你是港商!”
李亞東一句話還未完,中年人便驚呼出聲。
這一嗓門可著實不輕,驀然聽到“港商”二字,一樓的所有工作人員,頓時停下手中動作,齊刷刷的向李亞東探來,那炙熱的眼神,就好像一群餓狼發現了羊羔一般。
李亞東情不自禁的摸了摸鼻子,看來他還是有點低估了港商對於地方政府的誘惑力。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