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應付完記者後,在科恩等保鏢的護送下,李亞東一行順利通過人牆,進入法院。
與他一起的目前隻有四人,郭家兩口子,以及丹尼與他的一名助手。
至於蘇姑娘和朵恩,她們作為被害人之一和關鍵證人,早上剛蒙蒙亮時,就被警察提前帶走。
上午九點,法院準時開庭。
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李亞東五人踱步進入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這間法庭的設計很巧妙,有一左一右兩扇大門。
李亞東他們是從左側大門進入的,而當他們走進法庭中時,右側那扇大門中,同樣走進一行人,正是堤義明他們。
如此設計,倒是能很好的避免兩方人馬發生衝突。
李亞東剛才還在想呢,怎麽沒看到堤義明他們過來。
他們要真放棄了掙紮,李亞東倒是樂得輕鬆。
不過顯然,對方依然不到黃河心不死。
“全體起立!”
庭警一聲厲喝,全場所有人齊刷刷的站起身體。
也必須得站,此舉是因為法官與審判團成員即將登場,並非是為了迎接他們,而是出於對美國法律的尊敬。
誰要敢不站,將會以藐視法庭的罪名,被庭警直接掃地出門。
值得一提的是,現場坐無缺席,除了工作人員和案件兩方人馬外,還有不少哈佛大學的師生,以及記者與社會機構人士。
當然,即便是記者,也無法將任何拍照設配帶進來,隻能通過旁聽,後續再用文字還原整個審判的過程。
法官是一個麵白無須、戴圓框眼鏡的白人老頭。
接下來就是法官與審判團成員宣誓的過程,內容是確保這場審判的公平公正。
不過這一流程有多大的約束力,就實在很難。
“請坐。”
庭前宣誓完畢,也就意味著案件審理正式開始。
法官朗聲道:“請檢察官對案件進行陳述。”
“好的,法官大人。”話音剛落下,法官台下方的台子中,一名胖墩墩的中年白人站起。
“案件發生於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晚上七點二十分至八點五十分之間,犯罪嫌疑人堤騰野以請教問題為由,敲開了兩名被害人合租的公寓,當時隻有被害人之一的蘇薇在家,且有傷在身,行動不便,犯罪嫌疑人堤騰野在請教完問題後,欲要對被害人蘇薇進行侵犯,遭到被害人蘇薇的強烈反抗,而在反抗的過程中,另一名被害人郭琦突然回家,見此情況後與犯罪嫌疑人堤騰野廝打在一起,而在廝打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堤騰野利用客廳茶幾上的一件金屬藝術品,猛擊被害人郭琦的頭部,造成被害人郭琦當場暈厥,與此同時,犯罪嫌疑人堤騰野疑似被嚇到,火速逃離現場。
“案件發生後,被害人郭琦被送往醫院進行搶救,最終被確診為重度腦震蕩,至今仍昏迷未醒。而機場過境記錄顯示,當晚犯罪嫌疑人堤騰野乘坐飛機離開美國,飛往日苯。這就是案件的大致經過。
“目前本案由被害人郭琦的父母以及被害人蘇薇,聯名提請法院進行上訴,指控犯罪嫌疑人堤騰野*****未遂、傷害致殘、畏罪潛逃三項罪名,並申明這是一次有預謀的犯罪行為……
“法官大人,我的陳述完畢。”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