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書法。
書法的原本功能其實是傳遞文字和思想,是一種工具,應該是越簡單越明了越直接越好,就如同文字從甲骨文變篆字再變成繁體字直至現如今的簡體字,作為一種傳遞信息的工具,這樣的變化無疑是極好的。
但為什麽在簡體字如此普及的情況下還有人喜歡寫繁體字甚至篆字以及雜七雜八的冷門文字呢?
因為造型藝術。
繁體字在書法領域被使用了數千年之久,很多文字的造型都有成熟的套路和變化,隻要死記硬背下來再勤加練習,寫出來就有漂亮的藝術感,完全不需要自己創作。
甚至有些字體本身就是從原始的圖形文字轉遍過來的,比如說巴東文、八思巴文等文字,本身就具備很強的藝術效果,拿過來是稍加潤澤同樣能成為極其出彩的造型。
但簡體字使用時間短,筆畫稀少,字體相對簡單,想要把簡體字寫出設計感,難度很高,不是真正的高手根本玩不轉。
所以在書法領域,尤其是大筆書法領域,普遍更青睞繁體字。
說透了,回頭再看那些看不懂的書法作品,就能大致理解那些作品的高明之處了。
比如說太祖和光頭的字。
這兩位同時期的風雲人物經常被人拿來做對比,尤其是書法方麵,太祖的很多書法作品寫的那叫一個……看不懂,不是書法專業的人看了覺得這是啥東西啊,完全不認識。
而光頭的字呢,寫的一板一眼筆畫跟印刷出來的一樣規整,看著很整齊。
有人就說了,光頭的字寫得好,因為能認出來,一個字,或者一幅字,你認不出來寫的再好有什麽用?
沒錯,從傳遞信息的角度來看,確實是越好辨認的字就越能更清晰直觀的傳遞文字所承載的信息。
但當人們把書法當做藝術來欣賞的時候,境遇卻又截然相反,光頭的字很規整,但完全沒有設計感,就是按照常規的筆法一板一眼的瞄出來,隨便一個小學生學上三兩年都能做到。
而太祖的字,則每一個都是按照自己的書寫習慣設計和對書法的理解創作出來的,字體構架、筆畫筆勢、運筆行筆都充滿了獨特的個人風格,從藝術角度來講,這是純粹的原創作品,而且是高水平的原創作品,每個字都是一幅小的線條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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