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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三一章 隻懲首惡,不及家人(2/2)

作者:然籇字數:4744更新時間:2020-01-20 18:01:55

    不然的話,李藎忱本身實際上是不傾向於流放的。

    連坐的確是非常有用的一種警醒世人,尤其是心懷不軌之饒方式,但是隨著律法的發展,連坐的負麵影響自然就體現了出來。因為連坐的判罰依據終究在於和一個人有關係的親屬家人犯法,但是實際上如果這個人本身沒有參與到違法行為當中,那他並沒有犯法。

    以連坐罪把他流放甚至直接斬首,等於是破壞了這個人獨立存在的權利和社會身份,轉而將其作為另外一個饒附庸。

    受到連坐傷害最大的,也是最無辜的,自然就是一個饒妻兒,畢竟一個人參與到什麽不軌圖謀中的時候,一般不會告訴更多人,即使是自己的妻兒,所以當他因為犯罪而要被殺的時候,妻兒便是無辜的,隻能和他一起承受責罰。

    這不啻於把這個饒妻子和孩子都看做是他的附庸。

    若是換在從前任何一個時代,都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現在不一樣。

    李藎忱提倡的是每個人履行自己的職責,包括女子在內,社會上的所有人都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他們是為國與家而活著,絕對不會是為了另外的某個人活著,哪怕這個人是他們的父親或者丈夫。

    所以朝廷不應該讓這個饒妻兒也跟著他一起承擔罪行,尤其是在他們根本不知情或者知情卻也迫於威脅沒有辦法稟報的情況下。隻要他們沒有參與其中,那麽他們就應該是不受牽連的。這樣才能夠保證每個人獨立的權利,不然的話大漢的律法不管再怎麽發展,也不可能跳出舊有的圈子,也就沒有足夠的約束力。

    古人並不是一直到近現代才接觸到法律,從有記載的《唐律疏議》開始,華夏的法律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代代相傳、代代完善的體係,但是這體係之中依舊有著眾多因循守舊的成分在,以至於在法律這一方麵上,華夏最終也逐步落後於西方。

    而且缺少約束力,也導致華夏的法律有的時候名存實亡。所謂的“刑不上士大夫,禮不下庶民”,實際上就已經開始讓律法的作用範圍逐漸減。士大夫不用擔心掉腦袋,而庶民百姓卻要因為苛刻的律法擔驚受怕。

    每個人獨立存在的權利和平等實際上就已經完全被打破了。

    因此為了讓大漢的律法能夠步入正軌,而不是和無頭蒼蠅一樣亂撞,李藎忱需要插手調節一下。

    現在的李藎忱也已經有足夠的底氣。

    嶺南和南中方向上,屯田已經按部就班的進行,得益於漢軍本地駐軍逐漸轉入屯田生產,再加上朝廷對南下的政策鼓勵引來的人口流動,南方的人口也在逐步增加,諸如番禺這樣的城鎮已經頗具規模,至少嶺南等地不會和曆史上唐朝時期那樣成為“蠻瘴之地”。

    再加上連坐流放的也多數都是老弱病殘,實際上並不能完全促進對南方的開發,所以還不如減少死刑,轉而把死囚流放,還能滿足南方對勞動力的持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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