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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籍戶激增(1/3)

作者:衣冠正倫字數:9114更新時間:2019-06-30 16:01:07

    江虨所陳述事項被整理成章後,沈哲子在這表章起始處用朱筆批“特”,在座其他行台官員們眼見這一幕,臉上閃過一絲異色,繼而便開始沉思這件事更深層次的意義,以及當中與自己職事內或會產生的牽扯,俱都重視起來。

    這又關係到行台在處理各種事務時的一個規章,就是事務處理的先後次序以及用力大。

    沈哲子主持行台以來,需要處理的事務不再隻獨限於軍、政又或者單獨某一地,言之日理萬機也不為過。雖然台府並立、諸多屬官配合分勞,但諸多事務千頭萬緒,也難做到事必躬親,畢竟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北伐不過近半,他可不想勞累猝死。

    所以在處理各種事務的時候,他往往標識輕重緩急來做分類,緩、常、急、特、特督等幾個類別,以表示對這些事務的不同關注力度。

    這其中表示最高關注力度的“特督”,除了表示此事他非常關注、需要盡快處理之外,在處理過程中還要配備監察官員進行監督。

    原本這隻是沈哲子自己在處理各種事務的時候一個技巧分類,可是行台本身便是以他為主,所以很快他這一點私人的標注批示便也成了整個行台行政的一個標準。大凡標注急、特的事務,俱都要優先處理,人力、物用方麵都要進行一定程度的傾斜、集中。

    反之,緩、常一類的事務則就不必過於急切,雖不至於完全擱置,但肯定也不會過分重視。換言之,力道要用在領導看得見的地方,領導都不怎麽關注的事務,哪怕做的再好,效果也不大。

    對於這一現象,沈哲子也早有察覺,感慨之餘也就由之任之,但也並沒有將之當作一項規令以條文標識。有的時候,這種默契與潛規則反而更加有利於樹立起上位者的權威。

    直至如今,各部曹官長所奏議事務能否得到朱批特示,已經成為衡量那些官長們盡職與否的標準之一。

    那些官長們若是長時間得不到特批,最起碼明兩個問題,第一是才能有限,認不清楚輕重緩急,第二是德行有缺,得不到大將軍的雅重親昵。

    當這種邏輯成為一種共識,即便那些官員們沒有遭到有司彈劾,在下屬們當中也會威望大失,難堪其位。

    江虨陳奏完畢後,便輪到謁者台的官長謝尚發言。

    謁者台掌管朝覲賓饗、詔使勞慰等等,簡單而言就是迎賓並公關。原本江東台城內並沒有謁者台這一官署構架,隻是設立謁者仆射歸為光祿勳管製。

    可是洛陽創建行台後,各種覲見、賓客並訪慰事務增多,沈哲子索性便將謁者台單設起來,除了這些之外,又加以訪賢察舉、持節察授並受怨申奏的職責,大大加強了謁者台的權柄。

    如此一來,謁者台除了迎賓公關之外,還要負責察舉野賢、封賞四方並民怨申訴等職責。而這一改動最重要的一點就在於謁者台擁有訪賢察舉的權力,這就極大程度的動搖了中正鄉議的權威性。事實上在這些新收複的州郡中,沈哲子也根本沒有再多此一舉的設立中正官。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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