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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各方都忙著彈劾韋大人】(2/4)

作者:軒樟字數:11958更新時間:2019-12-21 03:23:18

    本來事情就很多,現在又冒出韋寶怒懟孫承宗,並且懲治了馬世龍這麽大的事情。

    大家都感覺山海關的空氣很壓抑。

    孫承宗睡到了後半夜,還是忍不住起來寫奏本。

    打算彈劾韋寶。

    奏本是明時期臣工向皇帝上奏的文書之一。

    明初定製,臣民具疏上於朝廷者為奏本。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改革後,題、奏並行,官員公事用題,私事用奏。

    清因明製,然僅限於官員使用。

    凡官員至任、升轉、加級、記錄、寬免、降罰,或降革留任,或特荷賚謝恩,或代所屬官員謝恩等事,概用奏本。

    清初規定,奏本文字不得超過三百字,奏本正文之後,須注明全文的字數及用紙張數。

    奏本處理程序和題本相同。

    在清代,凡官員的奏本,先送通政使司點驗,再由內閣票擬後呈皇帝裁定。

    批本處和內閣照皇帝裁定的票簽文字,用筆照錄於奏本封麵上,然後送六科發抄施行。

    奏疏的主要功用在於臣子向皇帝進言,屬於文書一類。

    所謂“奏”,就是進獻的意思;所謂“疏”,是疏通的意思,引申為對問題的分析解決。

    奏疏的種類很多,漢代有章、奏、表、議等,魏晉南北朝時期在沿用章、表、議等外又增加了啟文。

    隋、唐、宋時期一般用表和狀兩種,宋代增“加子”,是大臣上殿奏事前先期呈遞的程式比較簡便的文種。

    元代有奏、啟和表章,明、清兩代有題本、奏本、表、籠、啟以及康熙朝後廣泛使用的奏折等。

    “奏”在秦、漢時期開始使用,《文心雕龍》中提到奏的功用在於“陳政事,獻典儀,上急變,劾想謬”。

    奏有固定的程式:首稱“臣昧死言”,末雲“稽首以聞”。

    延至明、清,奏的性質發生了一些變化,稱奏為“奏本”。

    明沈德符《章奏異名》:“今本章名色,為公事則曰題本,為他事則曰奏本。”

    清阮葵生《茶餘客話》:“乾隆十三年諭,向來公事用題本,私事用奏本。題本用印,奏本不用印。”

    “奏本”主要是因私事向皇帝上的文書。

    高拱集,“奏本”多為懇辭皇帝加官或乞休,內容雖不無謙辭,但頗能窺見高拱之為人。

    題本是明清時特有的一種奏本。

    明製凡兵刑錢糧、地方民務等大小公事皆用題本,由官員用印具題,送通政司轉交內閣入奏。

    《高拱全集》中的題本遠遠超過奏本,自然與高拱位極人臣的身份有關。

    高拱所奏題本,涉及的事務十分廣泛,大致分類有以下幾方麵。

    一、大修邊政以防禦北虜入侵。土木之變後,明朝的國力發生了急劇的變動,甚至一度出現了傾覆的局麵。後雖暫時的化解了危機,但邊患不斷。

    其中原因,除了與明中後期軍事實力的薄弱之外,還與明政府的閉關鎖國不無關係。

    隆慶五年,明朝和蒙古封貢互市,開放邊境市場。

    折騰雙方兩百多年的戰爭終於落下了帷幕,此後近百年中,未爆發大戰爭。

    高拱的《虜眾內附邊患稍寧乞及時大修邊政以永圖治安疏》就是在此背景下所作。

    在這篇疏中,高拱表現出了傑出的邊政謀略,針對夷狄“適其欲則搖尾乞憐,違其願則狂顧反唾”的本性,高拱提出了使其“進貢稱藩”的策略,用懷柔政策來使之歸順明王朝,另一方麵,又要做到有備無患:“敕下兵部,焉飭個該督撫江林諸臣,務要趁此閑暇之際,將邊事大破常格,著實整頓。有當改弦易轍者,明白具奏議處,毋得因循自誤。”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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