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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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2章完成(1/2)

作者:夢幕煙字數:4074更新時間:2019-06-09 02:54:30

    至於為什麽會累到腿打顫,很簡單,這就涉及到一個物理的基本原理,壓強,很多男生都喜歡女生穿高跟鞋,但是卻不知道高跟鞋給女生帶來的痛苦,之前過高跟鞋是西方國家為了更好的騎馬,所發明出來的,然後一步步到了現在女生穿的這種,而這種鞋子從一誕生,就涉及到了壓強,為什麽,正常的鞋子都是全腳掌著地,走起路來也是全腳掌著地,而高跟鞋不是,它是前腳掌外加後腳跟下麵的那一根像是長釘一樣的鞋跟,而這根鞋跟也確實像根釘子一樣,穿久了之後,女生就會覺得後腳跟很疼,這就是為什麽壓強的原因,學過物理的都知道,壓強是受力麵積不變的情況下增加壓力或在壓力不變的情況下減受力麵積。高跟鞋很明顯是後者,穿上高跟鞋之後,整個腳掌隻有三分之一的部分著地,不累才怪,而這兩個模特又一直沒有停下,每次當她們想要坐下來休息的時候,不出三分鍾就要再次走過去拍照,高跟鞋,靴子輪著換,兩個模特每個人至少換了10多雙高跟鞋,長時間的穿著高跟鞋站立,導致腿部肌肉一直處於一個拉伸的狀態,加上腳上的疼痛,打顫也就不奇怪了,而整個拍攝過程足足持續了四個多時,拍攝一結束,兩個女模特也不顧腳上穿的是很多喜歡高跟鞋女生心裏羨慕的款式,也不管是不是大牌了,直接脫下來,拿在手裏,然後給了服裝師,這些鞋子都是借的,拍攝完之後,雜誌社還要洗幹淨換回去呢!有人會問,這都可以接嗎?穿了之後,再還回去,商家怎麽賣啊。,事實上很多藝人明星都會跟一些服裝廠商借衣服穿,用來在走紅毯,出息一些品牌發布會。這是比較常見的情況,在娛樂圈裏麵來,當然能夠借到什麽衣服就要看藝人本身了,咖位夠不夠大,跟一些品牌有沒有合同有合同,品牌商就會借給你,要是沒有合約的話,借就很難借了,要是之前跟某個品牌有過合作的話,也會好借不少要是從來沒有過任何品牌合作的話,基本上是借不到。除非是突然爆紅的那種。

    在藝人當中,跟品牌商借衣服,借到什麽樣的衣服,有時候也會被人看做是這個明星是哪個咖位的,越紅的藝人越好借,越黑的越難借,男生還好一點,可以去西裝店裏麵去借,女藝人比較慘,借不到的話,隻能是自己買。話扯遠了,拍攝結束之後,金明浩跟攝像師還有主編一起坐在電腦前麵,挑選著照片,挑選了一個多時,算是挑完了,主編一共要了15張照片,剩下的照片則是被走過來的金秀妍拷貝進帶來的U盤裏麵去了,而電腦裏麵的照片則是被金秀妍扔進了垃圾桶裏麵,然後徹底刪除,為什麽這樣做,因為合同上就是規定了這樣,雜誌社就要15張他們給的錢就是這15張的錢,而底片則是被攝像師保管,以後雜誌社想要再用的話,需要聯係金秀妍跟攝像師雙方,有人會問,雜誌社不會偷偷聯係攝像師嗎!不會,為什麽,很簡單,合同裏麵規定的內容,給的錢就是這15張,想要用其他的照片必須要聯係金明浩跟攝像師聯係,這涉及到了兩個權利,一個是金明浩是肖像權,要是雜誌社敢多用,金秀妍可以拿著當時簽訂的合同,對雜誌社進行上告,結果嗎!自然是一告一個準,沒有出錯,因為你付的錢就是這15張照片的,而另一個就是著作權,著作權自然是攝影師的,是人家拍的,有人會問不是雜誌社請攝像師來拍的嗎!又怎麽會給攝像師呢!這還是合同的事情,因為雜誌社跟金明浩簽訂的是拍攝合同,也可以是使用金明浩肖像權的合同,而著作權,也稱為版權,雜誌社又沒有在攝像師的合同裏麵又沒有直接版權是雜誌社的,而照片又是攝像師拍的,這個著作權就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金明浩的,拍的金明浩啊。還有什麽好的,第二就是雜誌社,因為是雜誌社聘請了攝像師跟金明浩雙方過來拍攝,這個著作權裏麵,雜誌社占的最多,但是不是全部,第三就是攝像師擁有跟雜誌社幾乎相等的著作權人家拍的,人家不拍,這些照片怎麽出來的。所以雜誌社繞不過攝像師這一塊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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