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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三日之約(1/2)

作者:大叔墨歸塵字數:8684更新時間:2019-10-10 21:28:02

    “這人不老實。”

    三人從梅城監牢內走出來,白玉笙便直接將心裏話告訴了墨子柒。

    沈雲樓雖然不願意話,但不代表他傻,當即瞥了眼白玉笙,便也跟著點了點頭。

    “你當我傻啊,論坑蒙拐騙,有誰能比過我。”

    墨子柒撇嘴笑了笑,隨即感覺有點不對勁,便糾正道:“我可沒怎麽坑蒙拐騙過啊。”

    “大人,重點是這人話給自己留了不少餘地,顯然是不信任您,並且對自己能化身的事情隻字未提,如此來,女孩遇害事情的可信度也便無法保證。”

    “還有”沈雲樓見白玉笙將方才的想法出口,便接著他的話繼續道:“尋常人如果遭遇到此種變故,大多會怒急攻心,直接衝到秦家報複,哪裏會像他這樣精密籌劃,甚至將他親人的屍骨藏在了隱蔽的地方,以便為自己留作證物。”

    “你們的意思是”

    “這個人,要麽是騙子,要麽是探子,要麽就是曾經進過縣衙受審的人!”

    墨子柒明白他們話語中的意思,若是上述三種其一,這個阮六不論什麽話都最好不要相信,因為這種人知道縣衙審案的流程與內容,很容易通過言語、行動誤導自己。

    可你若是單方麵判定他不可信,轉而為秦老板平冤,也難免傳出流言蜚語。

    甚至,梅城內的百姓也會一改原來感激的態度,將墨子柒與其他貪官汙吏混為一談。

    正如一句俗話得好,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

    “如今梅城百廢待興,大人事務繁重,對於此種案件的評審已經難以騰出心力,而案犯對事情的原委不斷隱瞞,也勢必會影響案件的進程,不論從公、私角度來看,對梅城的發展都會帶來不必要的影響。”

    “所以,玉笙還是最初的想法,公事公辦可以,但理應以秦老板遇刺一案為準,畢竟大人在現場,您自己便能出庭作證。”

    “但若是聽任那阮六的辭,對一件沒根沒底的案件進行裁決,咱們梅城縣衙不但兵力嚴重不足,很難為整起案件的調查提供幫助,同時也極易被惡人利用,將大人推入水深火熱的深淵,使大人身敗名裂。”

    “我也這麽想”

    白玉笙了一通道理後,沈雲樓也言簡意賅的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墨子柒則站在監牢門外,似是考慮著應該怎樣將這件案子解決,再瞧見白、沈二人目光灼灼的模樣,便苦笑著歎了口氣。

    “三時間怎麽樣?”

    “什麽三時間?”

    “三時間,你們二人配合我調查此案的原委,若是最終沒能找到有力的證據,證明秦老板曾經做過喪盡良的事情,那咱們便公事公辦,對阮六在梅城的所作所為進行審判。”

    “若調查出疑點,足以證明秦老板罪有應得,那你們便要站在縣衙的立場上,對秦老板這樣的人予以製裁。”

    白玉笙和沈雲樓明白,這已經是墨子柒最大的讓步了。

    同樣,二人也不期望冤枉一個人,但是與梅城數十萬百姓相比,他們還能分得清輕重。

    “好吧,梅城之事不在一朝一夕,期望大人能掌握好進退的尺度。”

    白玉笙覺得還是應該叮囑一下墨子柒,免得她受人蠱惑,做出錯誤的判斷。

    而墨子柒呢?她瞧見眼前兩位“長輩”一副擔憂的模樣,遂撓了撓頭,眨了眨明眸問道:“那啥,我要是能把案子結了,能給我什麽獎勵?”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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