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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再生父母(1/3)

作者:鯊魚禪師字數:9068更新時間:2019-05-21 08:25:14

    給孫伏伽站台之後,地方法律法規建設的工作就算是正式開展。

    作為前大理寺卿,孫師兄也不是吃幹飯的廢柴。創新的東西暫時是沒必要折騰出來的,但是把“約定成俗”的規矩成文成法,對他來說就是小菜一碟。

    整個武漢及武漢輻射地區的地方規章,就是把以往的新興勢力爭取來的“慣例”,正式落實在紙麵上。

    比如其中就有一條,凡江漢觀察使府所製州縣,唐人可自行通商。這一條並不嚴謹,但大方向已經指明,也就是隻要是唐人,來了武漢地區,就有自由行商的權利。

    這個權利是微妙的東西,官麵上來說,絕對不會鼓勵行商,商賈賤業並非真的就是如何如何下賤。而是於帝國而言,綁定在土地上的農民,更加容易管理,整個帝國的社會環境,也就更加安定。

    “重農抑商”的本質,還是社會資源由誰來分配,且如何分配的問題。

    老張好不容易把人帶溝裏去,自然是樂見孫家老哥幫忙再飆一段車。

    孫師兄把這麽個玩意成文成法,雖然隻是地方規章,可這是很有標誌性的東西。這等於是告訴天下,武漢對商業是鼓勵的是支持的,對那些個有些小憋屈的二等廢柴們而言,自然而然地就有傾向性。

    用腳投票麽,想要讓皇帝說鼓勵商業,那是萬萬不可的。就算要這麽幹,也得拐彎抹角,披上這樣那樣的馬甲,比如“皇商”,比如“懷化校尉”之類。

    都是啪啪啪,但帶套還是不帶套,還是有區別的,哪怕區別很小,至少心理上的區別很大……

    而且武漢並沒有明文規定,說要支持商賈如何如何,隻說唐人可自行通商。

    這裏麵的意思可以有很多種解讀,但有一點,隻說唐人沒說胡人,在李皇帝那裏,也是挑不出大錯的。至於自行通商,行腳商也是自行,揚州大戶百船過江也是自行。通往武漢行商是通商,武漢外出也是通商。

    反正隻要李董沒直接嘴炮說這特麽違反了帝國主義的精神文明建設,那最終解釋權歸武漢所有。

    孫家老哥表示這種業務在大理寺都玩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刑部批複改個字就能讓案子顛倒乾坤的時代,不過是基本操作。

    針對商貿自由的權利,還有一個非常不起眼但其實很囂張的一條。

    因為大量的新式生產設備、工業手工業裝備都誕生在武漢,這就使得武漢的標準成為了新興行業的行業標準,而外地的“山寨貨”,不可能真的就照著標準來,而是自己怎麽習慣怎麽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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