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妖魔,乃是當世國賊!人人得而誅之!”
“好啊,你去殺啊,行專諸故事,誰還攔著你了?”
“你以為就沒有嗎?!”
“又有如何?你說國賊就國賊,你說人人得而誅之就得爾誅之?二百萬武漢丁口,是靠你一張嘴說出來的?笑話!荒謬!”
張德又一次遇刺的事情傳到京城,自然是熱鬧再起。在新南市中買醉的選人和進奏院的土鱉們,時不時地就要一起喝酒對噴。
但不管怎麽對噴,事情跟他們本身沒有太大關係。
“你們一個個科舉成名,張口閉口武漢妖魔,倘使武漢給你們官做,你們還不是跟狗一樣?嘁。”
“放肆?!”
“放肆?!老夫還真就放肆了。徐王素愛‘詩餘’,你們中就有人專門填詞,鑽床下等著見徐王進獻新詞的,不是我們吧。好,便說這是個甚麽風雅事,便說這是個讀書人的事。這武漢招募計吏,我看一個個捧著《王學概論》,那辛苦的模樣,也不比捧著《五經正義》差嘛。怎麽,諸君也愛起數學來了?”
“住口!尖酸誹謗,汝不知某刀劍之利!”
“就你他娘的帶刀了?老夫正宗福建刀,怕你個鳥,有種下場互砍三百刀!艸!”
新晉京城的福建進奏院“院士”們年紀雖然大,可脾氣卻是不小。一頓對噴之後,早就準備好抽出橫刀開幹。
反正京城中有決鬥場,嘴上說不清楚的,刀劍說話!
“你說的!這個月初八,咱們場上見!哼!”
“獻媚無恥之徒,還不快滾?!”
“告辭!”
“不送!”
一通熱鬧,街市上不時地有人吵嚷:“那些個說鳥語的福建子,初八老夫定要讓他們血濺當場!”
“此間私鬥……怕是衙門追究?”
“假名行事,怕個甚麽?”
朝廷明令禁止私鬥,但也不是沒有辦法繞過去。比如說私鬥的時候,各自隱姓埋名,杜撰個蠻夷根腳。
你說我是阿依土鱉國人士,我說你是完顏湯姆氏的勇者,兩家來源不同,卻是共聚皇唐上邦,隻因有了口角,這才各憑風俗,一較高下。
貞觀朝固然是禁製私鬥,可你要是蠻夷……那就是野性難馴,總要有個發泄的渠道。
於是野性難馴的蠻夷,就不讓他們在公開場合互砍,有了指定的場地,有什麽分歧,用他們的傳統習慣來解決。
隻要不是涉及到唐朝法律的,那就是他們自己的事情。
這原本是定襄都督府當年為了整契丹人的路數,坑死不少契丹貴族,但效果非常不錯。
最重要的是……有錢賺。
一場決鬥,是賭館妓寨中最受歡迎的熱鬧之一。
不管是嫖客賭狗,都忙不迭地下注。
畢竟,和賭球比起來,決鬥這個事情,一不小心就要死人,怎麽看都要公平一些。
隻不過唐人想要參加決鬥,難度係數不小,很容易被洛陽令抓起來治罪。
雖說野地裏的仇殺多不勝數,市井之間的私鬥也屢禁不止,但公開搞事就是不行,不然就是打官差們的臉。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