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一段時間很平靜。
蕭淩玉每都往返於桃源村和縣城之間。
斷斷續續的有人傳出,蕭淩玉其實是在縣城賣菜。
因為好賣,早上去賣,一下子賣完了,就可以回家。
本來蕭媽媽心疼於女兒來回奔波,直接讓她住在縣城就可以,家裏有她看著呢。
蕭淩玉一開始是不應的,畢竟,家裏二十多畝地,就蕭媽媽一個看著,根本就看不過來。蕭爸爸還不能幹活。
但是,她考慮到童才剛在她肚子裏,胎兒還不是太穩,來回奔波,萬一撞到了可怎麽辦?
所以,還是心些吧。
因此,她就請了四嬸和周嬸,就是蕭成邦老婆,給她幹活。
她們三人包括蕭媽媽就是每給這十幾畝地澆水,一一回就夠了。
蕭淩玉把靈泉水交給蕭媽媽,每讓她在水池中倒多少水即可。
之後,蕭淩玉基本上是三回一次。
她必須每三就要交給蕭媽媽幾瓶礦泉水。
同時,她要租的那家鄭海洋的店鋪,鄭海洋已經通知陵主,另尋地方,他要收回店鋪。
店鋪的店主梁鳳英不知從哪來知道了消息,知道房東想要回收店鋪,另租他人,她心裏是又氣又惱。
這個房東也真是的,店鋪租誰不是租啊,幹嗎要回收這家店鋪,另租他人啊。
這家店鋪地理位置好,客流量大,平時生意就不錯,更別周六日和放假休息日,一個月下來,這利潤能掙不少呢。
這店鋪一退,她到哪去再找這麽好的地方?
梁鳳英三個月之前,就跟房東過,還要繼續租下去,當時房東也應得好好的。
可一個月之前,突然間告訴她,這店鋪不租了,讓她另尋店鋪搬走,這就太過分了吧。
一時之間,她上哪的店鋪去,就算能找到店鋪,可能有這裏好嗎?
梁鳳英就一直不願意搬走,她請鄭海洋,讓她繼續租下去,微微加點房租也行啊。
鄭海洋淡淡的道,“以我店鋪的地理位置來,已經給了你便夷租金。這租金每三個月交一次,可你每每就拖欠不,還在我麵前訴苦,生意不好做,沒有賺到錢,讓我給你時間緩衝一下去。既然了在這裏開店,沒有掙到錢,那不正好啊,你剛好可以去找能掙錢的店鋪啊。”
梁鳳英簡直被以前的話狠狠打臉。
她每次拖欠租金,其實就想在銀行多存些錢,生些利息,能生到一塊錢,她也是賺聊,更何況,三個月的租金畢竟是一筆不的數目。
她每次拖欠到下一次租金交還之前一日。
她就是,租金本三個月交一次的,變成半年交一次,而且數額還不對,每每都會少一些的。
鄭海洋沒有去計較,就是因為到了最後,這些錢,他總得要追回來。
他是做這房產生意的,手中有很多店鋪,及樓房,有的是租,有的是賣。
如果每個租客都如梁鳳英這般拖欠缺斤短兩的而不計較,估計,他在芸芸生意海洋之中,被人吃得骨頭都不剩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