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最後的最後,真相大白。
原來程家人趁著蕭家人離開康臨縣的時機,在食物中暗中下了農藥。
蕭淩芸為了保護兩個女兒,忍受著程家的侮辱與暴力,也不願意離開。
程家人為了逼迫蕭淩芸離開,就把蕭淩芸當一個奴隸使喚。
兩個閨女,也跟下人差不多。
平時家裏的家務事,都是她們母女三個幹的,哦,是蕭淩芸給幹完的。
幹完活還不算,這飯卻隻能吃程家人吃過的剩飯。
但很多時候,程家人連剩飯,都不願意給她們母女仨,直接倒去喂狗。
當然了,蕭淩芸願意在程家忍氣吞聲,卻不願意餓死的。
他們前頭把剩飯剩菜給倒了,她轉頭就重新再做。
沒米,她就砸米缸,沒菜,她就砸房門,總之,她也跟他們鬥到底。
程家裙是被蕭淩芸給這麽一弄,給弄怕了。
所以,沒有把剩飯剩菜給倒掉了。
這四五年來,水火不容日子的就這麽過來了。
然而,讓程家人對蕭淩芸動了殺心的原因。
就是因為,程飛平跟一個局長的女兒有了首尾,然後,那個女人懷孕了。
去了醫院檢查,是個男孩子。
程家聽後,樂得這嘴角都不知道咧到哪裏去了。
那位千金也了,她要生下這個孩子的話,就必須名正言順,否則,她寧可現在就把孩子給打了。
程飛平結婚了,還有兩個女兒的事,早就不是秘密。
正因為知道,所以她著急啊。
她確實是喜歡程飛平的,以前也不在乎他有沒有結婚。
但她現在懷孕了,那想法肯定變得不一樣了。
她必須要給孩子一個名份。
可如果程飛平已經結婚了,且已經有倆個孩子,按著當時的生育政策,她就是嫁給程飛平,也不能把孩子給生下來的。
因此,她是著急的。
但程家人聽到懷了孫子的事,更加著急。
蕭淩芸是願意離婚的。
然而,她離婚的條件,卻是帶走兩個孩子。
她為什麽要帶走孩子,還不就是以後,可以利用孩子,糾纏著程飛平,後要錢要財什麽的。
再,就算離婚帶走孩子,那還是程飛平名下的孩子,以後同樣影響了程家人子孫出世。
誰都想多子多孫的。
程飛平父母更加希望。
可因為兩個閨女的存在,明顯影響到了孫子的出世。
在萬般考慮之下,除了把兩個孩子送走,就是把兩個孩子弄死。
可因為蕭家饒原因,他們根本不可能把孩子好好送出去。
就算送出去了,蕭家人肯定也會來程家吵鬧不安的。
家宅不寧,以後孫子怎麽出世。
因此,他們選擇了讓兩個孩子死亡。
要讓兩個孩子死去,倒是簡單。
可不簡單的是蕭淩芸。
如果倆個女兒都死聊話,蕭淩芸估計會跟程家人拚命。
為了以絕後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