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逐利,白了他們渴望的是和氣生財。 Ww WCOM
簡單來,隻要有足夠的利潤,商人們不介意和自己的仇人合作。當然,前提是這個仇人不是那種殺父奪妻之類的仇人。
段旭要做的,就是把李婉和馬曉剛用商業的手段束縛起來。
因為一旦牽扯到了利益關係,兩個人就不可能輕易的退出。
商量好合作的事情,接下來就是利益分配了。
段旭也不饒圈子,直截了當的道:“娛樂公司由影視公司和音樂公司組成,我分別和兩位合作,咱們各自占據百分之五十的股權,怎麽樣?”
“啊?”
馬曉剛和李婉一陣莫名其妙,不明白段旭的意思。
段旭嗬嗬一笑:“第一,我們的公司不會上市,也不會融資,所以股權分隔就是咱們各自的利益分配。第二,為了避免出現爭奪權力的事情,我才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
按照他的法,為了避免馬曉剛和李婉之間出現利益分歧,索性幹脆自己就分別和他們合作成立公司,然後這兩家公司聯合起來,組成娛樂公司。
馬曉剛眉頭皺了皺:“按照這樣的劃分,豈不是你一個人就要占據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權?”
連李婉也笑道:“可不是麽,你這個滑頭,如意算盤打的很響啊。”
段旭聳聳肩:“這很明顯啊,兩位,如果沒有我的話,你們覺得這個娛樂公司,能撐下去麽?”
李婉和馬曉剛默然不語,他們忽然想到了一個之前完全被忽略的問題。
如果沒有段旭的話,他們自己能夠獨立經營公司麽?
答案很明顯。
不可能!
京城的娛樂公司太多了,影視製作公司也好,演員導演自己成立的工作室也罷,甚至包括音樂唱片公司,實在是多如牛毛。
以至於每都有幾家新公司成立,也有同樣甚至更多一點數量的公司在倒閉。
白了,人們都希望能夠一夜暴富,卻忘記了,一夜暴富的那些人,他們身後藏著的累累白骨。
正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想要在娛樂圈裏麵出人頭地,是真正需要踩著無數人的肩膀甚至是屍體才能夠達到目標。
以李婉為例,前前後後在音樂公司上麵投了不少錢,如果不是遇到段旭的話,她這些年的積蓄肯定收不回來,更不要離開不夜城了。
哪怕馬曉剛,如果沒有段旭的話,他就算是聲名遠播的商業片導演,有投資商願意給他投資拍戲,可被汪朔封殺的話,沒有人敢給他寫劇本的結果,就是他拿著錢卻花不出去。哪怕能夠收到劇本,可問題是質量得不到保證的劇本,對於一個導演而言,無疑是一件更可怕的事情。
畢竟名聲這個東西,是需要實力和成績匹配的,如果一個號稱大導演的人,拍出來的東西接二連三沒有票房。哪怕是墨鏡王那樣的導演,也沒有市場。更何況,人家墨鏡王雖拍電影浪費時間,但起碼他能拿獎拿到手軟,更不要後期的墨鏡王,也主動做出了改變,拍出來的電影也會選擇迎合觀眾的口味,追去高票房。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