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朝鮮王國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撤出其駐慶尚道的軍隊。”
“丙、若朝鮮保證革新和改善行政,東岸可將其現已占領朝鮮領土交還之。”
“丁、濟州島及境內朝鮮王國領有的財產、企業均讓與東岸;釜山、東萊、熊川三縣及元山津的領土領水租讓權,應授予東岸,租期100年,租費見附表。”
“戊、東岸有在慶尚道內鋪設鐵路的權力,同時該鐵路的經營權應由東岸共和國政府或商人領有,華夏東岸共和國保證此鐵路僅限於以工商業為目的。”
“己、朝鮮王國賠償東岸戰費。其實際之數額、交款之時限及付款之方法,由兩國協商決定之。”
“庚、凡在戰鬥中被東岸扣留的朝鮮船隻、查封的朝鮮官民財產。應作為合法之戰利品繼續由東岸保有。”
“辛、朝鮮王國必須限製其海軍的規模,戰船型製、數量、噸位、火力均應做嚴格限製,具體詳見附表。”
“壬、朝鮮王國應允許東岸居民在其領海、港灣河川有充分之捕魚權。”
“癸、朝鮮王國須斷絕與清國之一切外交聯係,同時應與華夏東岸共和國建立友好合作關係。”
整整十大條件。宋時烈反反複複看了許久,最後才目光無神地遞給了其餘人等觀看。
“東朝議和條款之苛刻,委實罕見,敝國朝廷上下料難答應,不知貴使可否做些修改?否則老夫也無法於其間奔走轉圜。”宋時烈向儒尼奧爾拱了拱手,歎息著道。
“不知哪些條款至貴使難以自決?”儒尼奧爾問道。
“除第三、第五兩條可答應之外。餘皆不可接受。”宋時烈有些心虛地道。
“嗬嗬。”儒尼奧爾中尉冷笑了起來,隨即抽身而起,道:“貴使不必急著回答我,不妨先派人將議和條款副本抄送漢陽城,由貴國君臣廷議決定,如何?”
“可。”宋時烈點頭應允,隨即想到這是他們西人黨背的鍋,可不能輕忽了,於是又忍不住道:“貴使若稍稍放寬些條件,老夫還算有幾分薄麵,必能得敝朝上下支持貴國在慶尚道的行動。”
儒尼奧爾此時已經轉身欲走,聞言冷淡地道:“不必了。隻要宋特使在兩國會談期間支持我,同意我方提出的合理條款,那麽我就感到非常滿足了。”完,頭也不回地走了,跟在他身後的數十名甲士也列隊轉身離去,其精悍之氣息令朝鮮使團上下默然無語。
尤其是金吾圭這個著名“朝奸”,在儒尼奧爾離去後,不知何故這廝沒有立刻跟著離開,而是走到宋時烈麵前,不陰不陽地道:“宋老夫子,可不要認為儒尼奧爾中尉是好脾氣,事實上當兵的沒幾個好脾氣。若是貴國上下短時間內無法抉擇的話,可千萬要心了,因為這東朝大軍之中很多人可是不希望議和的,他們還想著打進京畿道去快活快活呢。所以,若是議和久拖不決的話,未必不會出現一些新情況。您知道我的是什麽意思,沒錯,東朝大兵船已駛至左近,隨時可裝運大軍在江華島一帶登陸,諸位還是好自為之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