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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六十四章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1/3)

作者:幸福來敲門字數:7266更新時間:2019-06-30 19:16:12

    就在縣衙班頭要將幾名地痞拿下後,又一隊人馬趕到。

    當先一頂轎子停下,走出一個人來。

    縣衙班頭見了此人,連忙上前賠笑:“這不是於推官嗎?什麽風把你吹到這來了?”

    這於推官四十多歲,穿著官袍,乍看有幾分刑法官的威嚴。

    這於推官雙手一背,站在店門口看著躺在地上三個地痞:“我聽聞有人在此行不法之事,以假銀兌真錢,本官受同知大人所托,掌管刑名,此事乃職責所在,故而特來看看,不知苦主在哪裏啊?”

    林延潮見此人一來,知盛貿錢莊那確實來頭不,竟請動了一府推官。眼下原知府陳楠已是告老還鄉,新任知府還在路上,本府大之事暫且由同知,與通判,推官署理。

    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正七品。

    身為一府推官還是很牛逼的,按照大明律令如分守道、分巡道,巡按禦史,察院等受百姓詞狀,不能自主審理,需交府州縣先審。推官有代審之職,另外推官還可複核州縣案件。

    也就是一府推官擁有對案件的初審權和複審權。一般的罪如杖罪以下可以直接發落,杖罪以上的,案件則要申詳按察司和巡按禦史,

    那三名在押的人一並哀嚎:“大人,我等皆是苦主啊!求為我們住持公道啊!”

    於推官臉一沉,重重哼了一聲:“哪裏有將苦主拿下,對其他事不聞不問呢?爾等不去拿製假銀的奸商,卻來抓拿良民,這哪裏還有王法呢?你這吃飯家夥是不是不想要了?”

    縣衙班頭一聽,當下噗通一聲跪下,將頭往地上不斷磕著:“於大人,人該死,人該死。”縣衙班頭一跪下,一旁衙役們也是紛紛跪倒。

    官場裏有一句話叫,三生不幸,知縣附郭;三生作惡,附郭省城;惡貫滿盈,附郭京城。

    不班頭,任何一個不是附郭縣的知縣,在地方就是土皇帝,但附郭府城,省城那就慘了,原本屬於你的職權,一遇到上官,大事了都不算數。

    當下三名地痞被放了,對方有了靠山,膽氣就壯了,指著林延潮道:“大人,就是此人指示人打得我們,還有就是這假錢莊給我等兌的假銀。”

    於推官看了林延潮一眼喝道:“大膽刁民,為何見本官不拜?”

    林延潮直視對方,微微拱手:“於推官有禮,在下林延潮,乃是地方孝廉。”

    “我道是誰,原來是解元郎,”於推官臉色稍緩了一下,但隨即又板起臉道,“即便是孝廉,也不能縱人行凶,還指使家人所開的銀鋪出售假銀,如此將皇綱王憲置於何地?”

    林延潮道:“皇綱王憲乃是保護良民,懲治刁民,於推官先來此地,情由未問,就一口咬定我賣假銀子,打傷他人,此不是有失公允嗎?”

    在這麽多人麵前,林延潮毫不客氣一句話頂了回去,於推官心底大怒,但他又沒辦法拿林延潮如何。

    讀書人沒有功名前,不知府知縣,任意一個衙役都可以隨便揉捏。

    身具秀才功名的,那就不好辦了,不過知府知縣若動真格,真要辦他,可先提請提學道革去生員功名。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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