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董中書碰到三位閣老,那反應才不一樣,林延潮有次看見他在張居正麵前,那臉笑得如花一樣。
但見董中書入了林延潮值房內,拿著眼睛瞧著花板,手中有三本手本道:“次輔讓你勘對後,擬一揭帖。”
話才完,就立即一扭屁股走了,仿佛一刻不願在林延潮值房裏久留才是。
這樣的人,林延潮也是拿之當空氣,反正他對內閣裏大部分人也都這個樣子。林延潮將三本手本拿過後,先看封皮。兩封是兵部到閣手書,一封是戶部到閣手書。
林延潮想了下當下在桌上搖鈴,外周值守的內役走進值房問道:“林修撰有何吩咐?”
林延潮拿了兩本兵部手本道:“這給劉編修,這給張修撰。”
內役聽了當下允諾一聲,拿著手本出去。
看官要問,為何林延潮自己不送去?按照誥敕房的規矩,兩房中書當值時是不能隨意竄門的。
但事情久了,人也懶散了,眾人也不太遵守了。
可於中書一出事後,張四維三令五申,大家又得重新按照規矩做了。
而以前林延潮都是等著掌事中書,將從內閣送來的手本給自己處理的。哪位翰林,哪位中書舍人,處理哪本手本,都是由掌事中書分配的。但眼下東房沒有掌事中書,林延潮等於得到了部分分配權。
這權力乍看不起眼,但實際上套路很深。
換句話,林延潮隻要願意,可以得到經過東房,任一手本的勘對權,以及擬揭貼的權力。這與原來被動上門完全是兩等不同的待遇。
若是林延潮有心,嗯?某位尚書,我看你不爽,好嘛,就不要怪我挑你奏章上的毛病了。
這奏章上毛病都是在模棱兩可之間,屬於既可判,也不可判的那種。作為一名合格文職人員,都有一身雞蛋裏挑骨頭的本事,若真心找你的碴,在我的地盤,有一百種方法讓你待不下去。
如手本上哪裏哪裏不對,丟回衙門重寫,或者手本上寫的不對地方,一一列出,給閣老們看。有時候手本還是能正常通過,但惡心一下你總是可以的。
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麽,顧憲成的老板戶部尚書張學顏一得知,林延潮協理東房,立即派顧憲成來送錢的原因。
官場都是這麽一級為難一級的。
至於林延潮將戶部手本留下,倒不是存了惡心張學顏,顧憲成的意思,隻是很‘厚道’的堅持了,拿了錢就要給人辦事的原則。
林延潮看了戶部送來的奏章,原來是河道總督潘季馴請疏通清江浦河道撥款七萬兩,戶部尚書張學顏答曰,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於是林延潮給張學顏手本的揭帖,認認真真地寫了。寫完後林延潮到文淵閣,得知張居正不在閣內。林延潮隻好拿出鑰匙,在閣吏監視下,將兵部手本放入內閣銅櫃裏鎖好,就算完事。(未完待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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