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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六十三章 天下歸心(1/3)

作者:幸福來敲門字數:7190更新時間:2019-06-30 19:17:59

    子在太後麵前這一番肺腑之言,令太後不由失語,似被子服了。

    但這時在太後身旁的高公公卻慌了,連忙道:“陛下與三位輔臣,有句話老奴不得不講。”

    “昔日桃應問孟子,舜為子,瞽瞍殺人如何?孟子,舜視棄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太後終於是陛下的生母,潞王是子之親弟,我大明乃以孝悌治下,人倫大於法理,子豈能斥母之過?如此不可為下表率?”

    高公公的意思,太後,潞王,雖然有過錯,但儒家傳統是親親相隱,子隱父,父隱子。

    以往有人問孟子,舜為子,他爹殺人怎麽辦?孟子就,舜要棄下如敝,背著他父親跑到國家管不到的地方。

    若要依大臣所請,將潞王大婚之費減去三分之二,不等於是太後與潞王承認自己錯嗎?哪裏有兒子逼著母親和弟弟承認錯誤的道理?這一番話,在法家眼底簡直大逆不道,但在古人眼底就是政治正確。儒家就是倫理是大於法治!

    但是張四維,申時行卻對此嗤之以鼻。他們身為讀書人,科舉的題目來來去去考得就是這些。

    經曆過無數科場考試的讀書人對孔孟之道都有一套有利於考試答案,或者是有利於自己的辯解。

    高公公以為儒家的大義,能難住申時行,張四維,但這對他們而言,真是兒科。

    張四維想也不想地道:“徐元慶手刃父仇,柳宗元曾道,若徐元慶之父若真枉法,乃其死於法,而非死於吏。法其可仇乎?仇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淩上也。”

    “故而可照古人先例為之,削潞王大婚之用,乃是太後體恤百官,百姓,此乃美名,何曾有過。”

    武則當朝時,徐元慶之父為官員所殺,後徐元慶殺此官,手刃父仇後,向官府自首。

    當時為親報仇,乃儒家之義,官員們一致認為要放徐元慶,赦他無罪。但最後武則的做法,是殺了徐元慶,再對於他的孝道進行表彰。

    此事傳到後來柳宗元耳裏,這不對,徐元慶其父若是枉法而被殺,那不是死於官員手中,而是死在國法手中。徐元慶殺官乃藐視國法,當然該殺,而且也不能表彰。

    下麵同理可證,不是子要向下告之太後,潞王過錯,而是百官向太後請求減免潞王大婚之用,太後體恤萬民故而答應了。

    張四維完,高公公終於明白了,什麽是關公麵前耍大刀。

    自己一個太監和張四維這樣翰林出身,經史爛熟胸中的首輔辯禮,那簡直是不自量力。

    高公公自知不過張四維,對太後梗咽道:“太後,老奴無能。”

    李太後雙目一閉,陡然頭一暈,側栽在坐榻上,鳳釵步搖一陣亂顫。

    “太後,太後。”高公公等服侍太監一並哭勸。

    子見此不由失色,但張四維,申時行都極力示意子不可輕舉妄動。

    李太後擺了擺手示意無事,然後道:“三位輔臣先退下,哀家有幾句話與陛下。”

    張四維,申時行對望一眼,當下依諾退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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