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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五十五章 串票(2/3)

作者:幸福來敲門字數:7230更新時間:2019-06-30 19:18:20

    林延潮不是反對理論,理論一定是要先於實踐(道在器先),但是理論不能脫離實踐(道不可離器)。

    但林延潮沒有表態,這時付知遠察言觀色看得林延潮心底似有想法問道:“司馬有何高見?”

    林延潮道:“吳別駕所言極是,下官深以為然。”

    付知遠捏須,心覺林延潮如此就有掖著藏著的意思了,他不由眉頭一皺。

    這時林延潮道:“不過可以再補充幾句。”

    付知遠聞言眉頭頓時展開,欣然道:“請。”

    林延潮見付知遠倒是個虛心之人,於是道:“下官今日查閱文獻,查得嘉靖時兩淮禦史李士翱設一禁約,頗有參考之意。”

    其實林延潮胸中這一套理論都是現代來的,但沒辦法,任何理論都要去過去找依據,才能有辦法服人。

    至於眾官員們則是心想,林延潮博聞強記,不知又被他從哪裏看得典故來。

    林延潮道:“李禦史主管鹽運司時,置內號簿三扇,並通、泰、淮三分司外號簿三扇。空立前件,刻印空票。每分司若幹張,上截於內號簿前件上編都字一號起至若幹號止,下截於外號簿前件上編通字、泰字、淮字一號起至若幹號止,俱用印鈐。”

    “內號簿票,本司收貯。外號簿,發三分司收候。如遇商人赴司領鹽引,即於內號簿附寫商名引鹽賑米數目,就行填票,付商齎赴該管分司處,比對外號相同,如前附寫,照數收完。一麵行場支鹽,一麵出給實收,給商連票,齎繳運司銷號。”

    林延潮的例子,就是李禦史主管鹽司時,在總司留底薄,分司留外薄,底薄外薄都編號,一並用鹽司印鈴。

    鹽商領鹽引先去總司領底薄,依數目填票後,再領票去分司,依編號從外薄中取票附寫。

    然後商人去鹽場支鹽,出給分司實收條子,與兩張連票,最後去總司銷票。

    沒錯,這辦法現代人耳熟能詳,但古人理解有難度。

    與方才吳通判一,就滿堂叫好不同,林延潮這提議一出,卻令在場官員陷入沉思。一來不少人不理解,二來理論隻要大方向不錯,怎麽樣也不會被人。

    但具體方法就很有商榷的餘地,落實到做事上,總有弊病,沒有十全十美辦法,總有人讚成和反對。

    付知遠聞言沉思道:“司馬所言,本府略有所聞,在蘇杭一帶稱此為串票。”

    一名官員問道:“此法下官略有所聞,下官主管常平倉,平日收穀時,也置二薄,一存州縣,二存鬥級。百姓輸穀,先書縣簿,給票掛號,發犯人赴倉交納。鬥級給亦書簿,給與犯人收票,赴縣銷繳。此法與司馬之法有何不同呢?”

    何通判解釋道:“此法少了連號,雖有執付,收票,仍是容易為胥吏所乘。”

    何通判這麽眾人都是解惑。

    這名官員也是歉然道:“林司馬,是下官愚鈍了。”

    林延潮笑著道:“不明則問,有何愚鈍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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