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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4章 韓國狗仔行業 下(2/2)

作者:將先生字數:4862更新時間:2019-06-30 03:09:09

    在韓國運營的網絡媒體中,有將近60%以上麵臨虧損的窘境,很多媒體維持運營的方式及其單一,基本上可以概括為廣告這一點。而廣告的報價與點擊量息息相關,這也就能理解為什麽一旦有狗仔媒體爆料,韓國就會有很多媒體投入炒作同一個話題的報道大軍中了。

    不過,D社總公司人員不多,但人均麵積不小,而且還位於江南區繁華地段,何況D社經常會派遣狗仔跟拍在外活動的明星,還每年定期參加戛納電影節的紅毯拍攝。可以說,這種拍攝方式也成為了D社為了成名的一種生存方式。D社為了維持品牌形象可謂是不惜餘力,例如花了幾千萬韓元,派遣好幾個狗仔前往歐洲,隻是為了拍攝李敏鎬和裴秀智戀愛,而即便是這條新聞的點擊量再高,也無法立馬賺回這麽大的成本。

    通俗點說,那就是,D社如果隻是憑借爆料新聞獲取點擊量、廣告費來賺錢,是不行的,甚至是虧本的。那麽,D社這種專業狗仔媒體究竟如何盈利呢?對此,D社的內部員工笑而不語,不願公開自己媒體的真正盈利方式。這也就導致了,韓國社會上經常流傳“D社與韓國情報機構合作”、“D社跟經紀公司合作”等等各種傳聞。

    反正金竟成個人是這般判斷:D社應該有很硬的後台,很可能跟政界搭邊,D社不是所有料都爆的,他們碰上大料有時首先會直接跟政界溝通,先壓著看政界臉色,看大料有沒有轉移政界醜聞的價值,接下來再跟經紀公司協商,然後跟政界和經紀公司三方溝通拍版大料怎麽處理,大經紀公司反正也有不同的政界立場在撐腰,必要的時候也會犧牲幾個手上藝人,小料有的會直接賣給經紀公司,如果公司都懶得買了那就爆。

    在韓國,還有一個奇葩現象。相信很多人都會有種誤解,認為一旦韓國的某個明星被曝光戀情後,她代言產品的生產商就會虧損,其實有時候不是這般,情況甚至恰好相反,生產商有時候反而會因此“高興”。

    例如:《THEFACT》曝光了韓國國腳孫興民與Girls-Day成員敏雅的戀情之後,在韓國各大門戶網站搜索排名第一的並不是“孫興民”,而是“孫興民的車”。再例如:D社曝光了韓國國民女神花樣滑冰選手金妍兒的戀情之後,照片裏金妍兒拿著的便當桶當即就賣光了。

    從這個角度來分析,韓國大眾一方麵批判狗仔媒體的狗仔行徑,另一方麵卻願意去相信這種狗仔媒體拍出來的場麵的真實性,願意相信偷拍照片裏的明星所用的產品並不是讚助,而是實實在在會在私生活中使用的產品。這也算是爆料狂歡帶來的另一種副價值吧。

    無論如何,D社、《THEFACT》這些狗仔媒體的存在是真,它們為了“挖料”有時甚至會奮戰多個日夜也是真,韓國媒體環境的負責更是真。

    無論如何,在未來的韓國娛樂圈,狗仔媒體必然會成為重要的組成部分。

    而金竟成想要實現他執掌韓娛的夢想,狗仔媒體這一塊,他也必須要拿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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