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竟成和金東佑兩個人,陪張英燁在夜店裏坐了兩個小時。
金竟成隻喝了兩瓶啤酒,張英燁和金東佑兩人每人都喝了很多瓶,廁所都上了幾次。
兩個小時裏,張英燁隻提了一句關於金元彩的話:“她今天坐飛機回英國繼續讀書了。”
金竟成和金東佑都沒問什麽,這種事情,張英燁不說,那就最好別問,他想說自然會說的。
也幸虧沒問,問了張英燁就會尷尬了。
張英燁今晚心情不好,新婚老婆結婚才幾天就跑去英國了,隻是其中一個原因。
更重要的原因在於,他這個新婚老婆啊,脾氣真是讓他沒法子。
新婚這幾天,兩人都是隻同房不同床,張英燁都是睡地鋪。
而且這女人表示:“一年後我完成劍橋大學的學業後回來,到時再跟你同床。”
而且當張英燁主動提出:“要不過段時間我請幾天假去英國陪陪你,算是度蜜月了。”
被金元彩一口拒絕:“別,別,你來了我會很不自在,搞不好還會影響我的學習。”
好吧,張英燁隻能服她。
不服不行啊,別看她是個女人,性格可強了,平時很強的張英燁,在她麵前可不敢強勢。
張英燁不想將這種事說給金竟成和金東佑聽,哪怕他們是他的朋友,他也覺得這種事說出來丟人了。
如果張英燁在三人中年紀最小,或許還可以說出來,讓兩個老哥安慰安慰。
然而年紀最小的是金竟成,張英燁是年紀最大的,是老哥,那就更不好意思說了。
兩個小時後,張英燁和金東佑都喝醉了,唯一清醒的就是金竟成。
於是,買單這件事自然就是金竟成了。
憑這三人的關係,加上這三人的身份,買單這種事真的就不叫事兒了。
何況這家夜店還是金竟成的,金竟成連字都不用簽,一句“記我賬上”就搞定。
……
兩天後,5月7日。
夜晚十點鍾。
準備休息的金竟成,又被一個電話給叫了出去。
這次叫他的不是朋友,而是女人,也是情人,她就是孫丹菲。
孫丹菲比張英燁還要霸道,連電話都沒打,就發了條簡短的短信:“我在爵士樂酒吧,喝多了,來接我。”
於是金竟成就出去了。
他知道,這個女人心情不好,需要男人陪伴了。
開車前往J-son-Jazz爵士樂酒吧的時候,金竟成想到了一句話:“人其實很難真正的自由,鎖住人的,往往是那人自己。不知不覺,我們不是做了感情的奴隸,就是事業的奴仆。”
金竟成覺得這句話確實很有道理。
好比現在的他,盡管已經擁有了很多自由,但有時還是難免不自由。
但他覺得這樣其實挺好的。
哪有那麽絕對的自由哦,說實話,一個人如果太自由了,反而不是什麽好事。
但凡有出息的人,就不可能太自由,無論是感情還是事業,都會讓他失去一定的自由。
金竟成便是如此,但他覺得挺好的,他願意為了事業付出一定的自由,也願意為了家人、女人、朋友付出一定的自由,並且樂在其中。
如果一個人以失去一些自由的代價,換來珍貴的感情和成功的事業,完全值得!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