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程義:“對嘛。我舉個不恰當的例子,一般的經紀人就是包工頭,他從我手裏拿一部分工程,比如包外牆瓷磚。材料工地都是我的,他們當然就隻能拿點工錢。楊景行我問他了,他就是想自己寫歌給那個歌手唱,你們提供一個好的平台……那就好比別人手裏有工程,他來借我的工程隊,我不能要他把工程給我,然後我給他分工錢!”
張彥豪嗬嗬笑:“楊先生的例子雖然不是很恰當,但是意思我明白。坦白,我們欣賞楊景行的才華,也佩服他對藝人負責的態度,所以我們願意和他談,那怕這一行有才華的人很多。但是一個藝人的培養和推廣,比一個房地產項目不會簡單。你們這一行。有工程就肯定賺錢,我們不一樣,不確定因素太多。我們做十個人,能有一個紅就算是運氣好,其他九個都是虧的,白了,要用那一個去補這九個的漏洞。如果每個新人的合同都像跟成名大牌那麽簽,那就沒公司敢簽新人了,這一行就不用發展了!”
楊程義:“董事長的意思我也明白,公司嘛,就是要創造利潤,好在我們的要求也不是在錢的方麵……”
張彥豪就問:“那楊先生再看對合同的哪些地方不滿意。”
於是開始談判,楊程義有一係列的不滿,主要是針對合同中有嫌疑製約楊景行人生自由的那些條款。比如楊景行帶人參加的一切商業或者非商業的活動都要公司同意,而公司要楊景行的人去參加的一切商業或者非商業的活動,楊景行不能拒絕。
了一係列後,張彥豪覺得楊程義比較內行,就把公司的法律部門的人找來了。張彥豪在許多地方做出了讓步,但是也新加了許多條,針對的就是楊景行的作品,強調的是合同期內他的一切作品的版權都要優先賣給宏星公司,那怕是給付飛蓉唱的,版權也屬於宏星公司。
再就是關於楊景行的藝人,也就是付飛蓉,將委托給宏星公司培養,培養費用由楊景行負責,可由宏星公司墊付,當然是等付飛蓉賺錢了還。
關於這個培養費用,張彥豪一般都在一百萬左右,居然還有詳細的表格。楊程義本來是不想讓兒子背債的,可是楊景行堅持自己努力償還。
用了幾個時,合同就擬定得差不多了。總的來,楊景行幫自己和付飛蓉爭取到了很大的自由空間,但是表麵看上去能分享的利益也少了許多。
在父母擔憂又期盼的注視下,楊景行用陶萌送自己的鋼筆在最後打印出來的正式合同上簽了字。
張彥豪簽字後和楊景行握手:“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楊景行還是知道自己的地位:“謝謝張董多關照。”
然後,張彥豪還給了楊景行一份經紀人和藝人之間的合同樣本,讓這個純新手好知道怎麽去和付飛蓉去簽約。
楊程義邀請張彥豪一起吃晚飯,張彥豪賞臉了,甘凱呈當然也一起。這時候蕭舒夏又活躍起來,問:“段麗穎她平時來不來公司?”
張彥豪:“我打個電話,看她有沒有空……她喜歡楊景行。”他當著麵給段麗穎打電話:“哎……剛剛和楊簽約,他父母來了,一起吃個飯……哎,那好,我們先找地方,帶來帶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