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是為了孩子。
任何一個當娘的都會為了孩子做出很多犧牲,當然那些狠心的丟下孩子的娘就不算了。
反正花明珠是個疼孩子的。
為了兩個還沒有成年的孩子,她讓村民誤解,讓男人一再的敗壞自己的名聲。
孫思妙雖然沒有去看現場直播,卻從八卦的孫思菊口中得知了全過程。
“妙妙姐,你是沒有看到,當時花嬸子拿著菜刀就對著驢蛋的爹砍下去,胳膊都被劃出了血。”
丫頭有書的潛質。
孫思妙給她遞過去一杯水,然後讓她繼續。
這麽好玩的事情,怎麽也要聽聽後續。
“別人都拉不住她。”
丫頭羨慕的喲。
聽完了八卦,孫思妙想著也就這樣唄,還能夠離婚不成?
結果沒兩又出新聞了,這花嬸子也是個人物,直接去公社提交了離婚申請。
公社要求村子裏人調節,可是花明珠就是婦女主任,這事情就落在了馬大蘭的身上。
馬大蘭看著坐在自己麵前的兩口子,一臉的不開心。
那表情也夠難看。
“沒法過了?”
馬大蘭被安排了這麽個工作,很是不滿。
雖然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
可是馬大蘭還真的想給拆了,這種男人要了做啥?
沒啥用。
花明珠捂著眼睛,不想再掉眼淚了,要不是家裏的兩個孩子支撐她離婚,她也不會這麽幹脆。
這日子沒法過了。
家裏簡直都成了這個男人跟寡婦和馮愛華亂來的地方,兩個孩子也被人戳脊梁。
“嬸子,過不下去了,他不給我活路!”
而她男人則是:
“過不下去?你找男人的時候怎麽不?我才找了幾個?”
這理由。
就算是現在,這個男人都認為花明珠不敢跟自己離婚,她是沒有人要的。
神奇的自信心呀。
馬大蘭一看,還調節啥呀,看不上花明珠歸看不上,但是還真的沒有她個人作風上有毛病。
“成吧,那就離,我給簽字!”
調解人要簽字的,同意還是不同意。
馬大蘭這叫一個幹脆,花明珠難得對馬大蘭有了感激之情。
而她男人這是一臉錯愕的看著馬大蘭:
“嬸子,不是,您怎麽就同意了?我都不嫌棄她,她有啥臉嫌棄我?”
馬大蘭:
“嗯,那就別過了唄,你不是有相好的,那就跟相好的過唄!”
多簡單的事情。
而且這次花明珠是明確要兩個孩子跟她的。
即便鄉下都講究孩子跟爹,可是花明珠可是當員,這是國家幹部來著,何況現在提倡婦女半邊的法。
就衝著這個男人的作死樣子,兩個孩子也是要帶走的。
拿著馬大蘭簽字的條子,兩人就離開了孫家。
孫思妙則是好奇的問馬大蘭:
“奶奶,您咋就這麽爽快?”
馬大蘭拍拍孫女的腦袋:
“這女人呀不容易,妞妞記得,以後要是想成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一定找個疼媳婦的。”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