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個,是周大從大唐帶來的掌櫃。
周大雖然貪婪吝嗇,但是對他這個掌櫃,還是相當不錯的。
倒不是他真的重情義,而是他這個酒樓,夥計可以隨時更換。
但是掌櫃的,總不能經常更換吧?
最需要一個信得過的人才行。
因此,平時對他這位掌櫃的,倒是極好的。
另外一個,就是和石頭一起去做工的原住民了。
石頭死掉之後,石頭的家人和族人,之所以會知道的那麽快,就是他去通知的。
這個人的名字叫做木頭。
接下來,李愔先後向兩人進行了詢問。
在詢問的過程中,周家的掌櫃,自然是偏袒於他的東家。
而原住民木頭,自然是偏向於死者石頭。
但是兩人的陳述,其實差距並不大,無非就是在主觀感情上,有所偏重而已。
事實上,石頭之死,真的是一次意外,並不是周大有意要殺死他的。
接下來,李愔向石頭的父母詢問道:“原告,不知你們,還有什麽要陳述的?”
石頭的父親哭泣道:“城主,俺們家石頭老實,任勞任怨。但是這家的東家周大,還這麽欺負他,真是豬狗不如!”
“俺兒子死了,就隻有一個心願,就是讓這個周大,給俺的兒子償命!”
聽到石頭父母的陳述,李愔不由在心裏歎了口氣。
這件案件,其實並沒有多少存疑,事實清楚。
最為關鍵的,還是如何結案。
稍作思考,李愔便開始判決。
“在本件案件中,周家酒樓東家周大,克扣雇工石頭工錢,兩人因此發生口角,續爾發生撕打。”
“撕打是雇工石頭先行動手,在動手過程中,周大失手將石頭推到牆壁上。導致石頭頭部碰撞牆壁,當場死亡。”
“在這次的案件中,周家酒樓東家周大,犯有過失殺人罪。但是鑒於,他並沒有主動殺人意向,並且在案件發生之後,努力搶救,沒有推諉的情況發生,現判決如下:”
“周大克扣工錢,導致雇工石頭死亡,須賠償石頭父母三十五萬七千賠償款。”
“周大因為過失傷人,被判處八年徒刑。這是本次判罰結果,如果對本次判罰有任何異議,本城主會專門組成一個專議廳,對此次案件,進行議論。”
“同時,華夏城將會在近期,組成一個勞動局。下一次再有克扣工錢等現象,都可以去勞動局去狀告,隻要勞動局發現事實清楚,將對用工單位進行嚴懲。”
“今後,所有用工單位在招收雇工的時候,必須要到勞動局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查清有誰不和用工簽署勞動合同的話,將會受到嚴厲懲處。”
這次的案件,審理到這裏就結束了。
城主李愔的審判結果,幾乎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之外。
幾乎所有人,都覺得城主的判罰,實在是太輕了。
這不擺明了向著唐人嗎?
但是如果仔細想想的話,其實城主的判罰,還是相當有道理的。
因為在這個案件中,周大在主觀意誌上,並沒有想要殺死石頭。
反倒是石頭先動的手,周大隻是在反抗的時候,失手將石頭推開,然後意外導致石頭死亡。
如果從這一點上來,這個判罰,對周大來,反倒是太重了。
他這個,完全是正當防衛嘛!
不過話又回來了,如果不是因為他故意克扣工資,拖欠工資的話,也不會逼得石頭動手。
綜合起來,城主的這個判罰,還真的是公平公正。
對於這個判罰結果,有些人滿意,有些人心裏並不滿意。
還有一些人,因為這個案件,果斷的選擇離開華夏城。
比方石頭的父母,還有他的一些親人。
在拿到賠償款之後,就選擇離開這個傷心之地。
但是更多的人,還是認可這個判罰結果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