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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1/3)

作者:欲大叔字數:8290更新時間:2023-10-23 15:56:19

    我是男人,從不哭,隻流淚。

    長這麽大,隻流過6次。

    一次是6歲,父母離婚,我罵我爸,他反手抽了我一耳光。

    一次是28歲,撫養我長大的外婆去世。

    一次是29歲,童第一次和我吵架,收拾行李要搬回去。我扯著她的衣角,對她說想什麽時候回來就什麽時候回來。

    一次是30歲,我第一次下決心和童分手。

    一次是31歲,和童在上海過生日,外灘、新天地,都可以讓她興奮不已,才記起,三年沒帶她出去旅遊過一次,心酸,童和我一起吃苦了。

    再就是這次。

    「童會判死刑?」我顫抖著問威。

    「不會,我是舉個例子,人家7000多萬才判死刑的,童怎麽會有啊,1000萬大概判10年左右,如果成立的話。當然這是最壞打算。不過,你怎麽知道有1000萬?童告訴你的?確切嗎?」「沒有,我也是隨便舉個例子。」準備走,局裏跑出個公安:「正好你還沒走,她要見你。」我,桌子,公安,童。

    這樣非常規的方式,開始平心靜氣的交談。

    「我,在這裏沒有親人,就麻煩你幫我處理一些事吧。這是我家的鑰匙,地址是……,你幫我去拿些衣服,還有,幫我給家裏打個電話報平安,說我出國了。」童真是世故了,聲音鎮定,情緒平靜。

    她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嗎?

    我怎麽一直忘了,童在這裏沒有一個親人。

    她就這樣過了2年!中間還經曆了喪子、離婚,到現在的羈押在案。

    伸手接過鑰匙,觸到了童的手,骨頭咯得我疼,心疼。

    童的家的位置,不敢想象,居然就是我們曾同居3年的地方。

    我退租後,是童租下了!

    (九)記得我退租是在分手4個月後,準備和靜結婚的時候。當時,房東說早就有租客和他說,我一退租人家就租,最好是連家具一起。原來租客就是童。

    童接著1500萬的單時,仍然是住在這沒有電梯的兩房一廳裏!

    現在,一桌一椅,原封不動,都是和童一起生活時的樣子。

    客廳,還放著我健身用的跑步機,我摟著童「看我們多配啊」照的鏡子,鋪著童從「娘家」帶來的桌布的餐桌。

    臥室,衣櫃、電視桌、床頭櫃,從上海宜家背回來的折疊桌,一點都沒變。

    打開衣櫃,一層,放的全是我給她買的衣服,看來分手後就沒再穿過,一直折著收著,折痕都很深了。

    床邊的牆壁,摸到一塊熟悉的地方,是一次我們吵架後,童傷心時,用發夾刻的歪歪斜斜的三個字:我恨你。另一麵牆上,掛著放大的照片,是我們感情最好的時候,我和童、我媽一起爬山拍的照片,我們都沒心沒肺的傻笑著。

    我們的合影全是童細心收著,我說以後買了新房再放大擺出來。

    「你怎麽這麽俗。現在誰家還擺大照片啊,要擺也擺幅名畫啊。」童當時還說的我不好意思。

    整個家看不出一絲她前夫的影子,童仿佛還是我愛著的,沒有結過婚、沒有****過的單純姑娘。

    我終於忍不住,捂住疼的裂開的心蹲下來。

    童,原來一直都愛我。

    不管她結沒結過婚,和多少男人睡過,每天都這樣生活在我們的房間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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