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孩子讓我振作。
是孩子給了我希望。
也是最後的希望。
現在,老天卻把他帶走。這一次,不知道還有什麽能讓我振作?
按約定,「丈夫」這時提出離婚,我卻拿不出五萬塊錢。父母算和我脫離關係,是不可能向他們借的,自己也沒有積蓄。
我提出分期付款,「丈夫」不同意,氣急,把簽的合同複印件寄到學校。
所以被開除。
不過無所謂,反正那時我也得了嚴重的抑鬱症,上不了課,每天縮在房間裏,不出門,不吃飯,不睡覺。
就是那時候,我瘦了二十幾斤。
後來威出現了。
他每天守著我,陪我說話,喂我吃飯,勸我不要自暴自棄。
「我愛你。」威說。
「從你開始告訴我你和他的事情,我就愛上了你。我恨為什麽我就碰不到這麽癡情的女孩。你越告訴我你如何愛他,我就越愛你。」真的嗎?那你愛聽嗎?
我問威。
「我想聽,可是聽的過程,真是種折磨。」然後我開始又一遍一遍,祥林嫂似的,向他訴說。
威一把抱住我,「童,你別這樣,你這樣我看著心好痛。醒醒吧,他結婚了,回不來了。」真的回不來了嗎?
「是的。回不來了。你和我好吧,我不會讓你受這麽多傷,我會幫你療傷。」真的嗎?
威開始脫我的衣服。我人格好象已經分裂,冷冷的看著他脫我的衣服,就像是脫別人的衣服一樣。
威整整花了一個小時才進去。
原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把性和愛分開。
麵對一個我自己不喜歡的人,連原始欲望都沒有。
(十六)也許是我做的不對,從一開始,我就對威有親切感,不為別的,隻因為他是你哥們。
和他一起,感覺就靠近你一點。
威是被我執著的愛吸引,可一旦真正和我生活,這也成了他最不能忍受不了的一點,因為,我不是執著的愛他,而是你。我說話、我哭、我笑,都是因為你,這讓他覺得自己隻是生活在你陰影下的人。
威好強,他怎麽受的了天天被所愛的人無視,於是不平衡,慢慢積累到變態由愛變恨。
其實我和威,是相似的:我愛著一個已經分手、結了婚的男人;而他,愛著一個從來不愛他的女人。
我為了這個男人癡狂,威因為我而變態。
威從開始溫柔誘導到半強迫到最後徹底發泄,完成了對我由憐愛到仇恨的過程。
他愛我。
為了讓我有工作,有新生活,威拿出六萬元錢,給我開了個小廣告公司。並利用關係攬到肯德基一個促銷的業務,雖然不大,卻可以穩定的每個月進帳1萬多。
他也恨我。
我聽威無意中說起你想做香精代理,可是缺錢,就把賺的3萬多全提出來,讓威轉交給你。
威氣的臉都白了。
「你以為現在賺錢很容易是吧?不是肯德基廣告總監的兒子在我手下犯了案子,他會把這個業務給你做嗎?為了讓他兒子無罪釋放,你知道我怎麽做的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