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遲疑片刻:“看來有貓膩!”我連忙問什麽意思,高雄告訴我,明哥雖然以前是不孕不育,但既然他老婆成功懷孕,通常看看,就說明男方的病已經好了。可那個老李仍然說“先把你的不孕不育症治好”這類話,明顯在他眼中,明哥的病根本就沒好,這很說明問題。
我笑:“能說明什麽問題?難道這個老李始終知道明哥的病到底好沒好?他又不是醫生!”高雄說這可不好講,說不定明哥的老婆跟老李還有關係。我哈哈大笑,說高雄的想象力太豐富,不能比。
高雄卻認真地對我說:“如果明哥老婆並沒有找你的麻煩,就說明我的猜測有可能是正確的。因為那女人已經達到目的,剛好可以找借口拋開丈夫,跟情夫結婚。”
玩笑歸玩笑,我的擔憂仍然存在。轉眼一個月過去,明哥的老婆真就沒找過我。這時,馬壯告訴我明哥的案子已經判決,有期徒刑七年半,還要賠償老李三十多萬。而明哥的老婆也提出要跟明哥離婚,理由是無法以單身母親的情況獨自生育撫養孩子。明哥當然不同意,但他老婆找了律師,最後明哥迫於壓力隻好同意。
而最戲劇的不是這個,大概過了半年多,馬壯告訴我明哥的老婆搬家了,似乎離開沈陽去了山東定居,同時搬家的還有那個老李。很多人都在傳,說他倆肯定結婚了,然後才去的山東,還說明哥老婆懷的孩子根本就不是明哥,而是老李的。
這消息才讓我吃驚,難道真像高雄所說的,明哥的老婆早就跟老李有一腿?難怪老李那天會說出那句話,不得不佩服高雄的推理能力,我是當事人都沒聽出有問題,他聽我轉述都能,不去給公安當辦案顧問,而是在泰國當牌商,真屈才。
那天,我和馬壯到烤肉店吃飯,一直在研究這個事。馬壯問:“田哥,你說明哥這事,到底是不是跟養著小鬼有關係?”我搖搖頭說不知道,但那天明哥出了飯店還在那嘿嘿笑,看起來就不正常。
“你還不知道吧,”馬壯壓低了聲音,“明哥把老李捅倒之後,我聽小趙說,他還走過去,彎腰從老李傷口上抹了點兒血,往自己嘴上塗,還嘟噥了幾句什麽,但小趙沒聽清。”
他所說的這個“小趙”就是出事那天陪著明哥出飯店的人,跟明哥關係好,那天明哥和老李從飯店出來,小趙怕雙方再爭執,所以一直跟著明哥,想把他送進寶馬車開走就算完事,結果沒想到搞成那樣。
馬壯烤著肉:“唉,人啊,就是那麽回事吧!明哥養了小鬼,賺到手那麽多錢,可自己不能生育,他老婆還得去找別人,你說賺這麽多錢有什麽用?”這番話讓我想起之前在泰國時,明哥老婆說過的話,大概也是這個意思。看來,明哥老婆以前打胎,對她的打擊也不小,至於她怎麽會看上那個臉比驢還長、給單位開車的窮老李,這就不清楚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