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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人比鬼惡(2/2)

作者:鬼店主田七字數:4278更新時間:2018-10-14 02:41:46

    因為有這起案件,警方開始對這條高速公路進行監控,又打掉兩組以同樣手段搶劫的團夥,一個是兩人,另一個是三人。當我們從網站看到新聞時,我才明白那天耿強被白呢大衣女士附體時所說的話:“那不是他們,別放過他們。”這說明,那天晚上我們遇到的兩男子團夥並不是害死那女士全家的禍首,但同樣也有罪。

    耿強解決了高速路遇鬼的事,還賺到錢,而我和高雄還有佛牌店都有利潤,又抓到好幾夥缺德到家的劫匪,這樁生意真是皆大歡喜。一個多月後,報紙刊登了公安局發的通報,那幾個高速路搶劫團夥分別判處死緩和無期,我和羅麗都不太理解。這種極其危險、後果極其嚴重的搶劫和故意傷害行為,跟故意殺人有什麽區別?甚至比普通的故意殺人更惡劣。看新聞通報的時候,馮總也在店裏,我們三個議論起來。

    “搶劫殺人多數都是殺一個人,而這些混蛋不管扔石頭還是放保險杠,經常是死傷全車,要是車裏有小孩也不能幸免。怎麽沒判死刑立即執行,卻隻是死緩無期?”羅麗疑惑地問。對於這些搶劫犯沒被判死刑,她甚至有了更高級的陰謀論,為避免內容被和諧,在這裏不再敘述。

    馮總說:“我國法律對死刑的判決準則是少殺、慎殺,所以會經常對犯罪分子網開一麵。”我表示不理解,這些犯罪分子在對無辜者下毒手的時候,可沒考慮過什麽少殺和慎殺,怎麽到法律製裁他們的時候,就換標準了呢?不過,咱們隻是普通老百姓,國家的事沒權利參與,隻能在心裏默默祈禱,以後開車上高速的時候,千萬別遇到這種事。

    那陣子我經常會思索,人性究竟惡到什麽地步,才能讓那些人為了偷點兒財和物就想出如此滅絕人性的犯罪手段,難道他們在從橋洞往下扔石塊的時候,就沒想過這塊石頭很有可能瞬間砸穿高速行駛的汽車,把車裏的乘客打死打傷嗎?良心真被狗給吃了?我想不通。

    當然,從報紙看到通報已經是後話,耿強還在住院的時候,我和羅麗去看他,正巧他老婆和他姐夫兩口子也在。得知我已經幫耿強徹底解決了撞鬼的事之後,龐總非常高興,之前我把那塊柬埔寨女阿讚加持的招財紅紙符資料發給他,並沒得到回複,估計是不太相信這東西,或者是不太相信我。但現在聽到耿強夫妻倆的講述,他才信了我,對我說準備這幾天就跟老總提,一正一副兩老總的辦公室都要,到時候直接給我佛牌店的賬號打款,並讓我提供正規發票,羅麗連忙說沒問題。

    我心裏高興,耿強的生意又帶動了他姐夫龐總的生意。隻不過耿強的生意我隻賺到一萬二,還要分給佛牌店和羅麗,自己隻剩七千,覺得有些少,於是就打算著在龐總身上多撈點兒回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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