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早期的部落聯盟,夏商周春秋戰國之類,侯爵占據自己的封國部落,本質上就是王爵,隻是那個時候沒有皇帝的法,一般就最高統治者才是王,周王室下麵都是分封諸侯,而不是諸侯王。
實際上後來也都稱王稱霸。
所以在爵位方麵沒有區分,做出區分的主要是獨立勢力還是分封勢力或者附庸勢力的區別。
之前徐海,徐福對應的就是獨立王國,不管是名義上還是實質上都沒有附庸在別的勢力之下。
而這次的劉辯則是屬於分封王爵。
同時係統也給出了關於這方麵的設定。
《通典職官封爵》上載有:
黃帝:方製萬裏,為萬國,各百裏。
唐虞夏:建國凡五等:公、侯、伯、子、男。
殷:公、侯、伯三等,公百裏,侯七十裏,伯五十裏。
周:公、侯、伯、子、男五等,公侯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周公居攝改製,大其封,公五百裏,侯四百裏,伯三百裏,子二百裏,男百裏。
《孟子萬章篇》: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子之製,地方千裏。公侯皆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凡四等。不能五十裏,不達於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
但以上這種“爵”隻是一種名號,與後世的封爵有很大的區別。除子之外,公侯伯子男的地位和權力是相等的,僅僅是在禮節上的待遇有一定程度的差別。
兩漢前麵已經過了,像是七國之亂那種能夠造反的規模,可見其勢力。
隨後曆朝曆代的各種製度就越來越詳細越來越繁雜,這個就去多了。
係統並沒有選取這些設定的某一個,而是選取了遠古五龍氏的傳作為封國等級的評估。
自人皇已後有五龍氏,五龍氏,兄弟五人,並乘龍上下,故曰五龍氏也。五龍氏兄弟五人,老大叫皇伯,老二叫皇仲,老三叫皇叔,老四叫皇季,老五叫皇少。
按照人皇氏時期又號居方氏的法,認為那是基本的國體城池形態,也就是部落聚集按照城池劃分了。
到了五龍氏時期,什麽五個人共同治理下之類的明顯不靠譜,所以懷疑所謂的伯仲叔季少本質上就是按照城池大,部落規模等劃分的諸侯等級。
尤其是這個伯爵、伯候、伯王級別,基本上就是屬於那種共主國也隻能是和你協商解決而不是從屬關係的超級諸侯了。
像是商朝所謂的四方伯輔助宗主國統轄八百諸侯鎮,春秋戰國那些稱雄稱霸的存在。
項羽所謂的西楚霸王其實也可以叫“楚伯王”意思也就是最大的諸侯。
另一方麵就是獨立國家。
獨立國家和附庸國家兩者之間是沒有必然的聯係的,尤其是沒有升級方麵的關聯。不是稱雄稱霸之後才能獨立開來,所以評斷的標準就隻是名義而不是實力。
當然,這個名義的意義在哪裏?那就在於地氣運的加成之類的問題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