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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到達M國(1/3)

作者:肥犀牛字數:6962更新時間:2018-10-12 06:40:37

    左等右等,本傑明翰總算打電話過來,說是已經到了酒店門口。

    為了表現出足夠尊敬,丁河龍和燕秋水兩人去門口把他接了上來。

    這是個典型的M國男人,一米七五左右,大臉有點浮腫,也不知道是吃食物的原因,還是工作原因,他一頭棕色頭發有點蓬鬆,白色的臉有些紅,估計是平時喜歡戶外活動,胳肢窩夾著個黑皮公文包,鼓鼓的估計是裝滿麵簽需要的文件。

    中國人一般習慣先吃飯,然後再辦事,有很多時候喝著酒,聊著天,交情也有了,事情也能辦成。

    在丁河龍表達了先吃飯的意思後,本傑明翰擺擺手,用比較流利的中文道:“還是先把事情給辦好吧,大多數資料都已經準備完畢現在隻需要問問題填寫些相關資料就行,很快的。”

    關於這些簽證方麵的知識,丁河龍也是臨時學的,知道個大概,麵簽主要就是證明有充足的資金支付在M國停留期間的各種費用,並且證明在祖國有牢固的社會、經濟和其他方麵的聯係以迫使在M國短期、合法訪問後能如期返回。

    另外還需要各種各樣的證明和資料,不過這些東西在廖晴父親朋友的幫助下已經簡化許多,現在也處理妥當,說白了現在和本傑明翰見麵,隻是走個過場罷了,最後拿到蓋章合法有效的簽證就可以。

    除了已經擁有簽證並且現在還屬於有效簽證的金賽綸以外,丁河龍他們幾個挨個坐在本傑明翰麵前,認真回答相關問題,並且提供早已經準備好的資料。

    也就一個小時左右,這個事情就算是辦好,每個人都拿到了一個月期限的有效簽證。

    看著簽證上鮮紅色的章印,聞著淡淡墨香,丁河龍心情非常愉快,恨不得現在就能飛到M國,和傑拉德·布什見麵,商討劇本酬勞的問題。

    吃飽喝足後,丁河龍塞給本傑明翰一個兩千塊的鼓鼓紅包,剛開始的時候本傑明翰很委婉的拒絕,表示這是幫朋友辦事兒,大家都圖個方便罷了,不該收錢。

    可丁河龍硬是要給他,還說如果不收的話,就是不把自己當朋友,幾番推辭後,本傑明翰還是收下紅包,拍著胸脯道:“下次如果還有需要我幫忙的地方,盡管開口就是,我一定義不容辭!”

    “放心吧,隻要有需要的地方,肯定會再麻煩你的,如果你遇到了什麽麻煩,也盡管來找我。”丁河龍一直將本傑明送到酒店門口,這才轉身折返,回來的時候林星已經結了賬,帶著行禮出來。

    “走吧,先去機場訂好機票再說。”

    來到機場,丁河龍頓時就犯了難,現在才下午三點半而已,兩個小時後就有一趟飛往M國洛杉磯的航班,並且還有空閑的位置,如果不買的話就隻能等到半夜兩點。

    要知道M國和我們國家是具有十二個小時時差的,M國時間比我們國家要慢十二個小時,而剛好從這裏坐飛機到M國也需要十二個小時左右,也就是說現在什麽時候,到了M國也就是什麽時候。

    這就有一個問題必須要麵對,怎麽倒時差?

    “你們說說怎麽辦,是坐下午的飛機還是淩晨的飛機,反正我昨天晚上睡的還不錯,這會兒上了飛機肯定是睡不著的,下飛機後肯定會困的要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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