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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福春號(1/2)

作者:任國成字數:6828更新時間:2019-03-10 05:38:42

    當然,在大明海商並不是一個合法的職業,這也是茅十八被鄞縣官府當作海盜抓緊大牢的原因。因為自大明太祖起,就有“片帆不得下海”的祖訓,後成祖朱棣雖遣三寶太監鄭和七下西洋,但那也是官方活動,目的是撫慰四夷,揚大明國威於海外。

    所以,海禁是大明的國策。

    但是海貿的利潤實在太大,往返一趟倭國即可獲得數倍之利,巨大的利潤使得無數沿海百姓無視大海的極大風險,奔向茫茫大洋,去賺取財富。

    但畢竟出海是不合法的,朝廷在沿海各處設有無數衛所、巡檢司,若是被官兵捉住,則會被當作海盜殺掉,財產沒收。

    為了對抗朝廷軍隊,以及大海中無數的海盜,海商們都有著強大的武裝。當然若是遇到弱,他們也不介意化作海盜搶上一把。

    所以很多時候海商海盜分辨不清。

    茅十八的東家傅春正是這樣一個身份,不過在茅十八的嘴裏,傅春的身份還要複雜的多,在他的身後還有著深厚的官府背景。

    知道任思齊雖然是個讀書人,卻是第一次出海,茅十八特意給任思齊講了很多船上的事情,他對任思齊很感激,畢竟沒有任思齊他現在還在牢中呢。

    沒看出茅十八還是一個話很多的人,一路上拉著任思齊“巴拉巴拉”個不停,從他以前的海上壯舉,到東家傅春英雄氣概,再到在鄞縣失風,個沒完沒了。

    每個人心底都有傾訴的欲望,就看能否找到合適的傾訴人。

    任思齊為人平和,溫文爾雅,前世做公司高管時與人打慣了交道,自然深知與人交談的技巧。幾句不著痕跡的吹捧撓到茅十八心癢處,更增加了他談話的興趣。

    “當年我在大嶼山做海盜,那日子可叫一個痛快,大碗吃肉大秤分金。誰知老大死了後,二當家和三當家起了齷齪,都要爭著當老大,當時我是四當家,顧念著兄弟們的情誼極力彌合著。沒想到老二真他娘的黑心,竟然先對老子下手!一夜之間,我手下一百多個兄弟被偷襲,死掉二十多個,我拚命搶了一條船,才逃出了寨子。當時的我受了重傷,要不是遇到東家救了我一命,早就死在海上了。”談起往事,茅十八唏噓不已。

    “當時你是不是在二當家和三當家間搖擺不定?二當家和三當家實力是不是差不多?”任思齊問道。

    “嗯,他們手下的船隻兄弟是差不多。我主要是顧念兄弟們情誼,不願大家窩裏鬥。”茅十八道。

    “那當時你和三當家的關係是不是更好一些?”任思齊問道。

    “是啊。你怎麽知道?”茅十八驚疑道。

    “本來二當家和三當家勢均力敵,你要是投向任何一家,另一家肯定撐不住,偏偏你和三當家關係更近些。要是我,也會先下手打你。”任思齊歎息道:“吞並了你的船隻手下,二當家肯定實力大增,三當家再也抵擋不住,最後的結局不是被吞並,就是被趕走。”

    茅十八眼睛越瞪越大,不可思議的看著任思齊:“他娘的,讀書人就是厲害!全中,後來老三在島上再也立不住腳,帶著手下離開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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