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午,王夢、韓三爺、於東三人開始商討上映的問題。
而上映之前,需要分配好各方的利益。
這一世的行分成,比較上一世有改變,不過改變的不多。
最後王夢三人經過商議,王夢得到了18%的總票房純收益,和45%的周邊收益,比起他和王鵬猜測的%票房少了兩個百分點。
但是,王夢並不吃虧,因為少了很多的麻煩。
這裏的票房分配,除了國家直接先扣掉5%做為電影專項基金,%的稅款,這部分就占了8%。
這8%的的專項資金是明確知曉花在哪裏,對電影界做出了那些作用,不像上一世,你壓根不知道專項資金去哪了。
剩下91塊半裏,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直接分給院線和影院。
其中院線大概在5%左右,也就是1塊裏,有個4塊多錢。
院線、影院分完之後,行方還要收一個行代理費,目前是行票房可分配收入的5~15%的比例。
票房可分配收入=總票房─%電影基金─55%稅款─院線和影院分成款(8%~4%不等)
行總可分配收入=票房可分配收入 其他渠道行收入。
行方要在行總可分配收入中,逐項減掉下麵幾項內容後,才是片方所得:
1,行傭金。,導演或主創明星獎勵。,代為墊付的行成本(拷貝費 宣傳費等)。4,稅金。
不過王夢就不需要了,王夢和於東三人商定的就是毛收入的18%。
上麵都減完了,剩下的才是片方淨行收入。一般來,1塊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塊多點。
別看王夢的隻有18%,這是去了所有的稅收後,總票房的純收入。畢竟,雖分下來製片方可以得到%,但是,這%還沒有取出個人所得稅。
去掉個人所得稅也就~5%之間。
這樣看來還是吃虧,所以其中還有門道。門道就是其中的拷貝費用,宣傳費用,都不需要王夢花錢了。
等於現在隻等著收錢就可以了,而且韓三平和於東有了這樣的分成之後,王夢就不必擔心他們不盡心。
因為隻要想賺,就要賣力的去宣傳,去服更多的院線上映……。包括通過關係找影評人,報紙的宣傳等等。而這些都需要人脈,恰巧不是王夢所擁有的。
還不電視、音響、網絡轉播等周邊的運作,也需要人脈。
所以這樣的合同,是王夢此時最需要的。
現在已經是1月下半旬了,三人商定11月號,正式上映。
而作為導演的王夢,和主演有義務配合宣傳。這個義務的好處就是,當電影大賣後有紅包可以拿。
起碼紅包的錢比摳門王夢給的片酬要高……
隨著電影將要上映,王夢有生以來第一次被采訪,是單獨采訪。雖不是什麽大報紙,頂級雜誌,或者高端電視節目,但總也體驗了一下當名人的感覺。
而經過王夢的意見,三爺於東兩人開始關注網絡宣傳這一塊,這樣宣傳方式,王夢也是從米帝的病毒式宣傳學來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