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林誌摔進淺水灘裏去了,滾倒一片蘆葦,抓了一手泥。
“姐,你踢我做什麽?”林誌揉著被踢疼的屁股,盯著林園一臉的委屈。
還敢委屈?
林園沉起了臉。
沒拿藤條抽他屁股,算客氣的,十歲的男孩子了撿隻野鴨也委屈?
在她前一世,她聽爺爺,在那個艱苦的時代,為了生活,爺爺七八歲就開始打豬草放牛了,有空就下河裏摸魚上樹掏鳥蛋,給家裏的餐桌添菜。
每不亮,就自己尋著活兒幹。
沒吃的就自己解決想辦法。
可這一世的弟弟,都十歲了,連一次魚也沒有摸過,更沒有打過豬草,叫他去放牛喂豬,就各種找理由,不是嚷肚子疼了,就是嚷頭疼了。
喂豬的次數,一雙手數不完。
肚子餓了不自己想法辦法,隻管問老娘。
可真是個“寒門貴子”!
這種品性的人,是她最厭惡的。
“誰叫你慢的,快撿鴨子。”
“你怎麽不撿?為什麽叫我撿?”林誌從淺水灘裏爬起來,抹了把臉上的泥水,憤憤不平抱怨著。
“你看我的腿……”林園一指傷腿,“要是泡了水,傷口變嚴重了怎麽辦?家裏有錢抓藥嗎?你希望我疼死?”
她發現自己的傷腿是個很好的借口,正好借機會調教調教懶惰的妹妹和弟弟。
林誌:“……”不好反駁了,嘴裏卻還在抱怨著,“可我的鞋子會髒。”
“洗一洗,曬一曬,一樣能穿!”
林園聲音嚴厲起來,林誌再不敢皮了,老老實實深一腳淺一腳地走進蘆葦叢,撿回了野鴨。
一隻手各提一隻肥碩的野鴨,想到馬上有好吃的,林誌馬上又高興起來。
“大姐,好重呀,好肥的野鴨呀,夠咱一家吃上五六了吧?加上些蘑菇幹一燉,可香哩!”
前,林誌去同伴家玩時,看到同伴家在燉野鴨,香氣飄得老遠都聞得到,饞得他口水直流。
可同伴家太氣了,連根鴨爪也不送他吃一個,還將他趕走了。
他是聞著香氣,忍著餓回的家。
但是今呀,他也能吃上野鴨咯。
林園伸手將野鴨接過來,笑道,“嗯,估摸著每隻都有兩斤重了,一隻醃起來,一隻今就燉掉。”
“好好好,我都喜歡。”林誌歡喜得直咂嘴。
“誌兒,你再回去找找,看看有沒有野鴨蛋。心點,別踩壞了。”林園又道。
“啊?還要去啊?我沒瞧見有野鴨蛋啊?”
“想不想吃野鴨了?嗯?”林園又沉了臉。
“想想想想。”林誌伸手撓撓頭,心中嘀咕著,怪事了,大姐怎麽變得這麽厲害了?
那眼神瞧著好怕呀。
林誌雖然不情願,但還是再次回到蘆葦叢裏,尋起了野鴨蛋。
還真如林園的,他在一叢水草綢密的地方,尋到了一窩野鴨蛋。
“大姐,有好多,十來個哩!”林誌歡喜的聲音傳來。
“用衣衫兜著,全部拿來。”
“好。”
看到野鴨蛋,分明是看到了美味的菜肴。
讓一直吃不飽肚子,做夢都在啃肉餅的少年林誌,一下子勁頭十足,也不嫌棄泥巴髒了,心翼翼捧回了那窩野鴨蛋。
連狗子黑,也歡喜得直跳。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