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三條滿足,他的一切既往行為都不再受任何追究。
根據青芒法律,異能相關犯罪必須由異能局發起調查,提交檢查部門起訴,由行刑庭提請大理會判決,最後行刑庭執行判決。
有了異能局和行刑庭這兩機構保證不再追究,他的幾十億家財自然安享無憂了。
這對明智的樊老板來說根本不用費神選擇,甚至有點求之不得。他果斷地簽署了協議。
但他附帶了一個條件:那就是他隻為異能部疑難中心效力。
因為疑難中心主任就是女神,很顯然抱緊女神的大腿才是真正的飛黃騰達之路!
於是協議簽署了,接下來就是對他的異能的改造了。這個正是朱雀最擅長的。
她能在對方的意識中編寫一個係統。雖然不能改變對方的異能,但是能對異能的施展加以限製。
就像她給孟飛開發的最強BUG係統一樣。
孟飛的最強BUG係統不但限製了循序漸進的使用,還加入了對官方異能者無效的限製。
那是為了避免孟飛早期誤打誤撞把官方異能者的異能給修複了,引發他和國家機構之間的衝突。
現在這條意義已經不大,限製已經被她刪除。
但如何限製樊步的異能?限製到什麽程度?這在高層引起了激烈的爭議。
每個人都害怕被樊步給閱讀了自己的腦子,抖出無數的個人隱私。
但每個部門又都意識到樊步的能力很有用,簡直是刺探情報的核武器。
相對而言,異能部希望限製放寬一些,以便能充分利用他的能力去對付國內的異能犯罪分子和國外的異能恐怖分子。
行刑庭則希望限製嚴格。尤其是老頑固安圖不希望《隱私保護法》被異能部隨意踐踏得體無完膚。
如果樊步願意為行刑庭工作,他倒是願意利用這家夥的能力閱讀嫌犯的內心為大理會斷案提供依據。
但事實並非如此啊。
最終大佬們討價還價之後確定了如下的原則:
第一、不能讓他對任何青芒國家機構五級以上官員使用讀心的異能。這一點將被寫死。
如果樊步能閱讀官員的內心,其實是很有好處的,尤其是在對付內奸這方麵。
但因為所有的官員都同時反對,所以這一條是最先通過的原則。
第二、不經過特別批準,他無法對任何人施展他的異能。
即便經過特別批準,他施展讀心異能讀取到的信息也會被限製為被批準的內容。
比如限製他隻允許在一群人中搜索“恐怖分子”的信息,那麽隻有類似“我要搞爆炸”、“我要殺人”之類的信息他才能讀取到。
至於其他的和恐怖事件無關的私人信息,在被他的異能解讀出來之後,進入他的大腦的閱讀理解中心之前,就會被朱雀的係統“過濾”掉。
第四、他讀取到的信息將會全部被記錄下來,事後行刑庭將隨時通過國家空算機從他腦中提取這些信息,來判定他是否“越權”。
這就是事後監督了。免得有人利用樊步的能力為所欲為,無人監管。
猶豫樊步堅持要在異能部疑難中心效力,所以監督的職責就留給了行刑庭。
除了監督之外,這樣改造的另一個效果是,樊步自身變成了一台自帶對他人內心“錄音”的機器。
凡是他讀過的內容,都是被記錄下來,可以提取出來作為證據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