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旅縣公安局。
審訊室。
“昨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左右,你商大廈十樓休息室裏,你在網上轉賬的一千萬元是怎麽回事。”
“警官,你到底要讓我幾遍啊,我真不知道你們的一千萬元是怎麽回事,我公司現在都還是欠著款的,哪來一千萬元轉賬。”
陳昊真的是怕了,這才短短的幾個時,一個個警察輪番對他進行審問,而且問的問題還都是一樣的,煩都快被煩死了。
“陳昊,請你配合點。昨有人報案,她的銀行卡被人刷走一千萬元。我們警方查了很久,最後確定刷卡就在商大廈十樓你所住的那間休息室。證據確鑿,你還想狡辯。”
陳昊無所謂的:“警官,我也不多什麽,請你們立馬去調查那一千萬到底轉給誰了。”
“查過,但查不到。而且,你把電腦都給砸了,裏麵的數據不可能再恢複了。”
“等等,警官,我什麽時候把電腦砸了,你們不要隨便把各種罪名加在我身上哈,我是不會認的。”
“這是我們在現場拍攝的照片,你看看。”警察從資料袋裏抽出三張照片,從桌麵滑到陳昊麵前。
陳昊不以為然的低頭一看,沒看明白。雖然這三張照片分別從正麵、側麵、背麵烘托出一台電腦的慘狀,但這關他什麽事呢?
“這就是你昨在商大廈休息室使用的電腦。”
“你憑什麽這是我用的那台。”
“我們在上麵現了你的指紋。”
“呃,警官,你要相信我啊,那一千萬元不關我的事,電腦也不是我砸的。對了,這電腦一定是那隻鬼弄壞的。”
聽見陳昊胡口有鬼,審問的警察怒了:“陳昊,這裏是執法的地點,請你嚴肅點。”
陳昊靜了下來,恍然想起這些人都是不相信鬼存在,如果再爭執下去,警方可能會把他當成精神病。
“陳昊,你還是老老實實的招了。不要等到警方抓到你另外一名同夥,然後把你招出來。到時你的罪責可要加重了。”
陳昊一愣:“另一名同夥?”
“我們在電腦鼠標和鍵盤上還現了另一人的指紋。從商大廈監控錄像可以看到,另一人是跟你一起來的。”
這樣一,陳昊就聽明白了,:“那是我的貼身保鏢,叫芽幺,今年才18歲。他的確是碰過電腦,但我不認他會是……額,我突然想起,他昨中午玩電腦時,確實問我要過賬號,是要轉賬。”
“很好,陳昊,你提供的這條線索不錯。”
“我可以走了?”
“不能。在還沒抓到另一名嫌疑人時,你還不能排除己身的嫌疑。所以,還得……”
砰砰!
這時,審訊室的門被敲響了。
“請進。”
話落,門被推開,走進一個警員:“高警官,局長讓我過來通知你一聲,可以把人放了。”
“為什麽?”
“原因我也不知道,局長讓你把他帶去6號證人接待室。”
“嗯,我知道了”,高警官揮揮手,示意警員可以離開了,然後看著陳昊:“恭喜你,陳昊先生,你可以離開了。”
陳昊點頭笑著道:“我聽到了。”
“幫他解開手銬。”
……
6號證人接待室,芽幺焦急的在室內走來走去。
保鏢的職責就是不讓金主受一點傷害。如果在保護期間,金主還是受到了傷害,那就明這不是一名稱職的保鏢。
換句話,要是陳昊在警局裏被警察打了,那他算不算是沒能維護或完成保鏢職責。如果真的是,那他被強行抹殺的命運是逃不脫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