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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947章:房子糾紛(2/3)

作者:山間老寺字數:8010更新時間:2019-03-15 00:05:27

    售樓姐一聽這話,索性不理他們了。王有才父子也知道開發商財大氣粗、勢力強橫,隻敢發發脾氣,不敢真在售樓處打打罵罵,也隻能是狼狽而歸。後來他們父子又聯合其他的業主過去維權,售樓姐都是敷衍了事,後來更是下了最後通牒,王有才要是拒交多出來的房款,就按每總房款的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

    更惡心的是,王有才買房之前,房產商承諾的房高是兩米八,可實際房高才兩米六,走進去感覺特別壓抑,身高越高的人在屋裏呆著越難受。這還沒有裝修,如果裝修之後,房高還要再縮減五到八厘米,那時候就更顯得憋屈了。整住在這樣的房子裏,可想而知會是一種什麽樣的體驗。

    王有才的兒子氣不過,找到當律師的同學,想和開發商打官司,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他同學聽了問題關鍵所在後指出,這種問題,應該按照國家《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的“麵積確認及麵積差異處理”規定來處理——如合同約定麵積與實際建築麵積誤差不超過%,需照實補齊差價;如果誤差超過%,可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進行必要的賠償;或隻補齊%部分差價,超過%部分不予補齊。

    結果王有才兒子拿出購房合同來一看,在“麵積確認及麵積差異處理”裏有兩項可供選擇,開發商選擇的項是I:合同約定麵積為預估麵積,最終麵積以有關部門實測麵積為準,對應房款多退少補;而項II才是上麵那個國家規定。那位律師同學一看,認定他們一家是中了開發商的圈套,也因此,王有才一家必須為多出麵積買單,否則法律也不會保護他們。那律師同學又多嘴問了下開發商的名字,王有才兒子是華盛房產開發公司。

    那律師一聽這個名字,苦笑著連連擺手,別咱們本來就沒占理,就算占了理,對方是華盛房產開發公司,那是韓水房產公司的子公司,咱們可是一百個一千個惹不起,我要敢替你接了這個官司,市裏馬上沒有我的立足之地不,我還要遭到韓水房產公司的人身報複,你們一家子啊,就認了倒黴吧。

    王有才兒子回家後把情況跟家人一,王家人聽開發商居然是韓水的公司,不能是嚇得心肝俱顫,也是敲起了鼓,哪還敢再跟開發商較勁下去,隻能是吃了這個啞巴虧。

    王有才氣得夠嗆,一肚子氣發不出去,是以今晚來找李建民這個老朋友道道,也算是發泄發泄胸中怒氣。

    李睿聽到這裏驚喜不定,意識到這又是韓水一大罪證,如果搞好了的話,不定能構成正麵擊潰韓水的最大戰機,叫道:“又是韓水造的孽?!”

    李建民奇道:“又是?韓水還造什麽孽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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