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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十章 吏治新政及其他(1/2)

作者:碑塔城主字數:9524更新時間:2019-03-15 17:23:54

    秦書淮提出的吏治新政,主要是三點。

    其一,高薪養廉。

    其二,政權、軍權、司刑審判權分立。

    其三,引入考核標準。

    除了第三點,其餘兩點又讓崇禎和孫承宗吃了一驚。

    不過有“免田賦”的吃驚打底,他們也不至於像剛才那樣目瞪口呆。

    崇禎問道,“秦兄,你的第一點,要高薪養廉,朕卻是不以為然。你可知人性本貪,就算朕給他們再高的俸祿,也不可能消滅他們的貪腐之心。況且,你一開口就要給下官員加兩倍薪俸,這幅度未免太大了些吧?”

    “皇上,你可知為何大明官員人人皆貪?”秦書淮問道。

    崇禎道,“豈非官場風氣糜爛所至?”

    孫承宗站在一旁,自顧苦笑而不語——他自然是知道真正原因的。

    秦書淮道,“皇上,所謂風氣糜爛不過是個表象,真正的原因是官員的俸祿太低了,低到他們不得不去貪腐,才能維持作為官員基本的生活,甚至是尊嚴。”

    崇禎皺眉道,“官員薪俸過低?”

    秦書淮看向孫承宗,道,“這個問題要不然由孫閣老來解答吧?”

    孫承宗又是一聲苦笑,道,“臣年老體弱,所食不多,蒙皇上隆恩得月俸87石,確是綽綽有餘了。不過,皇上恕老臣直言,若是換了七品縣令,月俸不過75石,而且其中四成還可能換成絹、棉或者些個不實用的零碎,要養活一家子人,確實……確實有些捉襟見肘。”

    明末一石米大概1兩銀子左右,也就是七品縣令一月的俸祿是9兩,起來比一般雜役是高了些。

    不過,明末的官員俸祿,有四成會被折合成絹、棉等不實用的東西——那個時候絹、棉已經不是硬通貨了,要想折現可沒那麽好折。

    這麽一來,實際到手的錢大概隻有五兩多。

    如果折合地球上的RB的話,大概是000塊不到。

    而且,這五兩多銀子不可能全部都被縣令用作家用,因為他還有官場上的迎來送往,無論是公務宴請、私下人情、差旅花費,都是從這五兩多銀子裏出的。

    明朝可沒有公費報銷一。

    所以可想而知,在明朝想當清官有多難。

    這還是縣令,多少也是七品了,要是八品、九品的官,俸祿就更低了。

    明朝的官員大都是讀書人,讀書人都是講體麵的。寒窗苦讀數十載,好不容易當上了官,結果連飯都吃不飽,體麵何在?

    這才叫“成何體統”。

    所以,他們怎麽可能不貪?大家都貪的情況下,怎麽可能會有人來反腐?

    秦書淮把這些詳詳細細地和崇禎了,孫承宗又做了些補充。

    崇禎也並非對官員俸祿一無所知,他本以為一個縣令月俸9兩,比起普通人來已經不少,但是經秦書淮和孫承宗這麽一分解,也不得不承認這個收入確實太少了。

    “但是,秦兄認為,提高他們的俸祿真的可以讓他們廉潔奉公?”他又問。

    秦書淮道,“雖然未必,但至少可以讓真正想廉潔的官有廉潔的資本。事實上,臣相信大明有無數胸懷理想的讀書人,想當個好官。”

    心道,相比於物欲橫流、毫無信仰的後世,現在的讀書人至少更純粹些,真正有理想的人比後世可要多。

    想到這裏,又道,“不過,高薪是一方麵,咱們還需用製度來製約官員,這便是臣的,軍權、政權、司刑審判權三權分立了。這三權如果分別掌握在三個互不從屬的人身上,那麽無論那人當到多大的官,都沒辦法一手遮,想貪腐也就沒那麽容易了。”

    秦書淮又把這三權如何互相分立,又如何互相製約仔仔細細地了一遍,大抵就是他在燕無月跟前的那套,無非是又做了些細化而已。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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