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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在唐朝吃豬肉的問題(1/2)

作者:1大智1字數:4338更新時間:2021-02-25 20:05:39

    陸煊的酒館火了,那種烈酒,對於這個缺乏娛樂的年代,實在是一種必須的精神消費。一杯烈酒下肚,一晚上就過去了。

    不單單是烈酒,就是他酒館中的菜式,也開始風靡長安。

    陸煊有時候都感慨,這就是這個時代的美好之處。因為他根本不需要做出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隻要在衣食住行的任何一個方麵,做出一點點的改變,就能夠輕而易舉的贏取所有人的目光。

    當然,這並不代表他真的愛上這個時代了。至少在衛生紙沒有弄出來之前,他是絕對不會真正熱愛這個時代的。

    “東家,這是這個月的賬本。足足有兩百貫的利潤。這還是因為店鋪太小,每天隻能接待一小部分客人。如果我們店鋪能夠再大幾倍,這一個月,至少能夠五百貫錢以上。”

    “店鋪擴大沒問題。但是不要弄得太大,更不要弄得過於擁擠。最近風頭已經不小了,我們在長安根基尚淺,不要太過於出風頭了。對了,小四怎麽樣了。”

    “還行,那小子機靈,你留下的那些菜譜,基本上都學會了,我都嚐了,有東家你的八成功力了。”

    “那就好,以後餐館就交給你們兩個了。還有,給小四請個先生,教他識字,最好能讀一些書。”

    “怎麽著,東家。您還打算讓他去學堂?這小子雖然機靈,但是機靈勁可不再這上麵啊。”

    “去不去學堂另說。但是人這一輩子,如果連字都不認識,豈不是妄活一世。”

    “不是東家,就算是這長安城裏,不識字的那也是大多數,你這麽說......”

    “我不管別人,在我這裏,他就得學。他喊我一聲主人,我卻從未把他當做仆人。讓他認字,不管他現在願不願意,將來都會感謝我的。”

    陸煊一邊說著,一邊翻動著鍋裏燉著的紅燒肉。豬肉在這個時代並不受歡迎。因為腥臊味極重,口感也並不好吃,所以隻有下層的平民階層,才會吃豬肉。而且數量也並不大。長安城裏,賣的最好的還是羊肉。至於牛肉,那是‘禁止’食用的。

    這鍋紅燒肉,已經燉了兩個時辰了。肉已經酥爛,一種濃鬱的香味,傳遍了整個院子。隻把院子裏的幾個仆人,饞的直往屋子裏瞄。

    “你說主家這次又做什麽好吃的了?”

    “我哪知道啊,主家做的那些飯菜,那可都是獨家秘方,市麵上都見不到的。”

    “說的也是,不過主家對自己要求的也太嚴格了啊。上一次的那燉排骨,吃了一口,就全都給我們了。我拿回去給我小兒子吃。他差點把骨頭都吃了。就這樣,主家竟然還嫌難吃,下不去口。”

    “可不是,還有上一次的那道紅燒豬肘。那麽大塊豬肘,主家就聞了一下,全都給我們了。那天晚上我都吃撐了。”

    “是啊,這麽美味的東西,主家都下不了口。真不知道什麽東西,在他那裏算是好吃的啊。”

    “別的不說,這次的燉肉,好像有有點不一樣的。這種香味,跟以前吃過的那些又有些不一樣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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