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228章易地(1/2)

作者:煙頭不滅字數:5362更新時間:2021-02-23 05:42:39

    舉個例子來說吧,某某大戶家有幾千傾田地。

    田很平,也很肥,那就是好事。

    被下了指標的縣令很難受呀。

    新政總署可是有嚴厲的要求的,要是辦不好,年底就得卷鋪蓋走人!

    所以,關於林大人和皇上的指示,必須辦好呀。

    可是你說,這些縣令在這些地方也當了許多年的官了。

    大戶人家幾乎都認識,平時,這些大戶也經常幫忙收稅、維持治安等等。

    現在去打人家的田產的主意,好像不太好吧。

    可是,不打主意更不好,想來想去,也隻有去了。

    那好,先派縣太爺的小跟班兒裏正爺去打前哨,好好宣講一下新政“政策”。

    能夠兵不血刃,就最好。

    但是幾乎都不買賬。

    然後呢,縣太爺又接著派縣主簿拎著禮品去“探望”好一陣噓寒問暖。

    最後縣令老爺親自出動,舔著老臉親自登門去也。

    弄得你不賣地都不好意思!

    古中土民族強大的執行力在這一刻體現地淋漓盡致——雖然執行得有些扭曲了。

    扭曲的程度有些深了,地方每天都有奏報送往新政總署。

    林沐白看了都大笑。

    帝國閩南有個富戶想開個商行,擴大生意,結果一打聽,嘿!

    居然要辦什麽執照?

    行,辦就辦!

    於是,這個富戶就按新政律當去縣衙辦理“執照”結果縣令陰陽怪氣地磨蹭了好些天都沒給辦。

    托縣裏的熟人細一打聽才知道,縣老爺知道他家裏有三千畝地,你要是不把多出來的兩千多畝地給賣出來!

    這個執照,你就辦不到!

    今天,縣令不在家;明天,可能印章又不在衙門裏。

    反正,你就辦不到。

    除了這,江北有個縣令,以修堤壩防洪為名,征發民夫。

    在以前,有錢就行了,不想去徭役,拿錢,拿綢緞,拿糧食來抵!

    大戶人家隻要出錢就能把這個徭役給免了,不過今年錢不好使了。

    縣令也是賊壞,專門征發大戶人家的兒子,說什麽一視同仁。

    這些大戶人家的公子哪幹得了這種活?紛紛前去求情。

    結果縣令明裏暗裏地表示,隻要他們把多餘五百畝的地都賣出來,就可以免他們徭役。

    總之,要說這些基層官聰明,那真是聰明到沒邊。

    自新政實施以來,林沐白可沒少知道這種事。

    內閣四位大臣中,除了李承宗,浙趙兩黨在內閣中為官的徐哲輝和李明煜幾次找到林沐白和李承宗。

    痛斥林沐白的做法乃是竊國大盜,動搖國本之行為。

    如此行為,必須召集文武百官,稟告天子,早朝之時重新討論!

    兩人在林沐白麵前喋喋不休,語氣激烈,說了大半個時辰,林沐白重重地點了點頭,回了一個:“哦。”

    氣得兩人開口大罵:“林賊,饒是你現在風頭無雙,難不成還能對抗天下大勢?惹惱了王爺,叫你活不過三日!”

    林沐白嗬嗬一笑。冷冷道:“想殺我?你可以讓你家主子來試試,燕王三十萬鐵軍,星夜兼程兩日即可到達京師。

    想拚?想在天子腳下殺了我,那你們盡管來試試……”

    林沐白正是抓住這一點,知道趙王不敢輕舉妄動。

    氣得兩人拂袖而去。

    不過,對於各地傳上來的新政反應,自己也不能完全不作為。

    但是林沐白他就是睜隻眼閉隻眼,頂多不痛不癢地下令申飭下,卻每次都雷聲大雨點小。

    他太清楚了,比起這點細枝末節,讓無地農民有地才是正事,才是王道!隻要這些官員不強占富者土地、不傷人不搞出人命,他才懶得管!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