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如此,我卻沒有放鬆警惕。
天知道僵屍走了,是不是因為來了更加恐怖的東西!
擔驚受怕之中,我背起歐陽若水就往山下跑。
然而,跟著提著包裹身體輕健的琴晶晶一直跑到了山腳,卻也沒有看到什麽異常東西。
難不成是我弄錯?
其實壓根沒有什麽恐怖的東西到來,那些僵屍僅僅出於好心就把我們放過?
我們不明覺厲。
當然能夠被放過自然最好了。
我們回去之後,迅速的在公用電話報了警,大約是說那個村莊裏麵有邪~教崇拜,並且已經吃了好幾個失蹤人士,全村都是幫凶雲雲。
有了之前的失蹤案件,警方不可能一點都不重視。
加上我透露的村民都是幫凶這一點,相信隻要警察不傻,一定不會隻去幾個人調查,那純粹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案件馬上被偵破,反抗比較凶狠的僵屍在殺掉幾名幹警之後就被武警擊斃。
而其它僵屍則乖乖的投降。
可是,在他們下到山腳的那一刻,所有被捕的僵屍都化作了令人惡心的濃水。
於是,這件曆時很久的連環吃人案就成了無頭公案。
並且,被各路媒體大肆報道,鬧的沸沸揚揚。
隻有我們清楚,那是僵屍們被二十年前歐陽夫婦設下的陣法所束縛。一旦離開陣法範圍,就導致他們自己的毀滅。
從山穀裏麵的歐陽家帶出來的財物之中,居然有好幾件古董。
我們把這些古董變賣之後,獲得了八千萬的資金,以兩百萬為歐陽若水購買了房子,順便請他來做我的直播助理。
反正他也對山下的世界一竅不通,比較好忽悠。
而且要忽悠也隻能我忽悠,不能讓他被別人忽悠了去,這小子可是我親自解救下山的。
更重要的是,他那一身僵屍化的能力相當有用,平時沒事表演幾個手指長刺都可以混到不少打賞。
經過長時間的總結,我們也發現一些靈異現象基本上萬變不離其宗。譬如,在我們發現一個靈異現象的時候,沒有什麽會比去查找線索,順藤摸瓜更為有用處了!
總之,沒有一個靈異現象是巧合發生的,隻要其發生了,就一定有其掩藏在背後的原因!
舉個例子來看,所有鬧得凶的鬧鬼現象,均是最近剛死過人化作的冤鬼,這種規律通常涉及到被冤枉而死,或者凶手沒有被抓住,因此冤鬼才會形成並且出來鬧騰。
而我們隻要不傻傻的衝在前麵,好好打聽調查冤鬼形成的原因,就不容易遇到危險。
當然,一旦挖掘出原因,這件事也就等於解決了一半。
剩下的隻是根據冤鬼留下的線索,把凶手抓住,或者洗脫冤鬼身上的其它冤屈即可。
非但不會遇上危險,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冤鬼都會幫助我們,事後常常還有著各種價值不菲的報酬。
這一切的一切,都讓我的內心很是舒服。
唯獨有一樁麻煩——格拉斯蒂一直纏著琴晶晶不走了!
看在她對我們的幫助,以及交情份上,我們又不好直接趕她離去。
就在這左右遲疑時,忽然的,格拉斯蒂冒出來主動找我談了這事,提出要二人一鬼同居在三層小樓之中。
我搖了搖頭,說:“如果你真想一起生活的話,我們當然不會拒絕。隻是……我跟琴晶晶需要過二人世界,你真的願意看著我們做……那些事情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