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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公審(3/3)

作者:鯰魚頭字數:8902更新時間:2019-06-16 07: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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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達的工作確實是雷厲風行,在得到羅克同意後,艾達馬上帶著新的管理團隊接手了洛克金礦。

    接手過程沒有任何波瀾,被解除合同的礦工們似乎還沒有意識到已經失去了這份工作,就被警察和保安直接送往約翰內斯堡火車站。

    他們會乘坐火車先去德班,然後從德班乘坐輪船回清國。

    現在的清國正處於水深火熱中,他們現在回清國,下場很難預料,畢竟在清國,他們也是為洋鬼子工作過的人。

    羅克不管這些倒黴蛋,艾伯特·辛普森的傷情已經基本上穩定住,痊愈是不可能的,就算痊愈,艾伯特·辛普森那張臉也沒法見人,羅克不想在艾伯特·辛普森身上浪費寶貴的醫療資源,所以羅克和奧斯汀·彭斯聯係,要在布隆方丹對艾伯特·辛普森進行公審。

    為什麽是布隆方丹?

    因為羅克要給奧蘭治的布爾人一個深刻的教訓,讓他們知道在德蘭士瓦境內違法亂紀的下場。

    隻審判艾伯特·辛普森一個人,大概是無法給布爾人留下深刻教訓的,所以羅克和奧斯汀·彭斯聯係,要多抓捕一些罪犯,到時候一塊公審,這樣才能形成規模,也有足夠的案例讓布爾人接受教訓,要不然審訊完畢就一個死刑,估計布爾人是不怕的。

    “咱們約翰內斯堡的犯人也要送到奧蘭治去審判?”喬·羅素不大理解羅克為什麽要這麽大張旗鼓。

    “當然,如果審判地是在約翰內斯堡,那還能起到什麽作用?我們就是要讓布爾人知道,觸犯法律之後的後果,讓他們不敢觸碰法律這個底線。”羅克殺氣騰騰,既然是要殺雞駭猴,那不得要多殺幾個才校

    “那麽我們要不要通知大法官閣下?”喬·羅素已經知道了羅克確定的審判原則:從嚴、從重、從速,總之要殺掉一批人,才能起到警告作用。

    “那肯定,要不然怎麽體現法律的威嚴!”羅克不越權,阿德的沒錯,羅克隻是警察,就隻做警察應該做的事。

    英國確定君主立憲後,就形成了行政權歸內閣,立法權歸上、下議院,司法權歸法院的三權分立製度,內閣和議院、法院互相製衡,共同管理英國。

    德蘭士瓦作為英國的殖民地,使用的還是英國三權分立那一套。

    隻不過在德蘭士瓦,現在一切還沒有進入正軌,總督府和法院現在都已經成立,議院——也就是議會就還是沒影的事,估計想成立議會,要等民主代議製度確立之後才有可能。

    既然沒有議會,自然也就沒有立法機構,德蘭士瓦現在使用的法律就是開普殖民地使用的法律,關於布爾饒部分,當初開普殖民地規定的極為嚴苛,某些部分甚至把布爾人和祖魯人同等對待,這曾經引起開普境內布爾饒強烈不滿。

    等到德蘭士瓦和奧蘭治的議會成立,肯定是製定德蘭士瓦和奧蘭治自己的法律,到時候關於布爾人這部分肯定會修改,不過在那之前,羅克還能借助開普殖民地的法律狠狠打擊一下布爾人。

    “那麽好吧,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我們沒有足夠的罪犯,警察局裏還沒有被審判的囚犯隻剩下不到十個人,監獄裏倒是有一些,要把那些人拉出來重新審判一遍嗎?”喬·羅素還是很機靈的,

    “別著急,跟布隆方丹那邊聯係一下,咱們這邊罪犯不多,他們那邊可不一定。”羅克不擔心罪犯不夠,二十一世紀,歐美監獄裏都是一堆一堆的人,這個時代隻會更多。

    至於為什麽約翰內斯堡沒有罪犯,這和約翰內斯堡的大環境有關,大家都忙著掙錢呢,真沒誰跟錢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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