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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如果非要有一個期限的話(3/3)

作者:鯰魚頭字數:6710更新時間:2021-02-15 12:17:37

    所以這就能解釋英國美國為什麽不在乎日本了吧,因為日本對英國、美國根本沒威脅,二戰的時候要不是德國在歐洲拖住英美,根本輪不到日本在亞洲耀武揚威。

    和日本一樣別扭的是法國,羅克發言之後,白裏安也有話說。

    “法國樂意在《非戰公約》上簽字,不過法國有保證自身安全的正當權利,當法國利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法國有權采取一切手段進行反擊,其中也包括戰爭——”白裏安發言的時候,目光死死盯著德國外長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

    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忍氣吞聲,《凡爾賽合約》規定,德國隻保留十萬陸軍,而且隻能裝備輕武器,要是這樣都還讓法國如此忌憚,那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也不知道應該說什麽好。

    羅克和柯立芝交換了個心照不宣的眼神,法國人的立場羅克和柯立芝早就知道,隻要法國人願意簽字就行。

    “《非戰公約》是否也應該設置一個期限?”幣原喜重郎也有自己的算盤,建成兩艘BIG7之後,日本的海軍預算已經占據日本政府預算的三分之一以上,這種情況日本政府是無法長期堅持的。

    要不說日本窮兵黷武呢,家底就這麽點,還拚了命的要跟英國、美國比著造軍艦,英國美國那都是什麽實力,日本又是個什麽情況,根本完全沒得比。

    日本現在的情況,如果不能和之前的清日甲午戰爭、日俄戰爭、世界大戰一樣獲得戰爭紅利,那日本政府的財政遲早會崩潰,戰爭給日本帶來了國際地位,同時也將整個日本綁架上****的戰車,日本已經沒有後路可退。

    “那就十年好了——”羅克這個十年是有講究的。

    《華盛頓海軍條約》的期限是到1936年12月31日。

    現在是1925年,十年後《華盛頓海軍條約》差不多到期,如果沒有意外的話,到時候第二次世界大戰已經水到渠成,《非戰公約》也將失去意義。

    “十年太久,五年還差不多——”幣原喜重郎有訴求。

    日本政府的現狀,根本無法堅持到十年之後。

    五年之後是1930年,這大概是日本政府的極限。

    另一個時空1931年9月18號,日本悍然發動侵華戰爭,算算時間也差不多。

    畢竟這個時空,日本通過第一次世界大戰獲得的利益,遠不如另一個時空。

    “五年時間太短,根本沒有意義,最起碼要十年,《非戰公約》才能真正發揮作用。”羅克強調十年本來就是針對日本。

    “沒錯,十年確實比較合適——”柯立芝不知道羅克的真正目的,還以為羅克真的是考慮到《華盛頓海軍條約》。

    “是的,確實是十年比較合適。”奧斯汀也同意羅克的提議。

    “十年那夠啊,最好簽一百年才好——”如果可能的話,白裏安希望《非戰公約》的期限是永遠。

    這才是被戰爭打怕了的典型。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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