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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聽取詳情與仔細(1/3)

作者:離人望左岸字數:10930更新時間:2019-03-21 07:58:23

    李秘一番恩威並施之下,羅顧也終於放下身段,不敢再有所隱瞞,一五一十將是夜之事了個詳細。

    原來那夜裏他們就在妓館裏玩耍,中途有個人牙進來,是手裏頭有幾個待售的姑娘,都是十三四的雛兒,買回去就能使喚,而且姿色都不錯,可比窯子裏這些姐兒青嫩。

    羅顧等人也沒帶家眷奴婢出來,難免有些心動,若沒喝醉,倒也不敢亂來的。

    古代雖是封建社會,奴隸之風也不斷,但翻查史料就會發現,販賣人口無論在哪個朝代,那都是重罪!

    販賣人口古代又稱之為略賣,漢朝對略賣人口的罪犯,一律處以磔刑,所謂磔刑就是處死並*,算是極刑了。

    到了唐朝,律法規定,奴婢賤人,律同畜產,他們雖然認可奴隸製度,並將奴隸當成牲口一般看待,是私產,但卻不準買賣,若是擅自買賣良人,逼良為奴之類的,也是要處與重刑的。

    元朝也就不用了,對漢人而言簡直就是災難,沒甚麽人權可言,好在大明朝沒有照搬元朝那一套,大明朝對販賣人口也有著嚴格的法律約束。

    雖然不像以前那樣,會處以死刑或極刑,但同樣有流刑等懲罰手段。

    羅顧等人即便再不學無術,對大明律還是非常清楚的,朱元璋是個極其注重法治的人,他親自主持編撰大明律法,編寫《大誥》,而且人人發一本,就算不識字,家裏也必須有一本,拿來鎮宅都好,家裏沒有《大誥》這樣的法律書,本身就是犯法!

    而且朱元璋還貼心地為這些不識字的老百姓,配了各種案件,用具體案例來普及法律,可謂深入淺出,得益於朱元璋的強力普法措施,大明朝的百姓還是比較清楚這些。

    羅顧等人在京城也沒少胡鬧,法律就是保護他們這些高層階級的,很多事情別人做不得,他們卻可以去做,更何況這裏是邊城,販賣人口甚麽的也就不算甚麽事了。

    當然了,在邊城也不是肆無忌憚,若是將本朝人口販賣到境外的,那可是要處以絞刑的!

    然而那人牙卻了,這姑娘並非我大明女子,而是韃靼人,到此處,羅顧等人難免有些嫌棄。

    大明人其實很有大國尊嚴,對外族人有些歧視,外族女子並沒有那麽大的吸引力,可邊城裏的窯姐兒一個個都是庸脂俗粉,他們實在玩膩了,思來想去,買賣大明女子是犯法,但外族人卻不同,到底是被那人牙給服了。

    幾個人便跟著人牙來到一處民居之中,裏頭確實有幾個被綁了手腳的姑娘,羅顧等人也是喝大了,當即便給了銀子,正要為所欲為,便有大批邊民趕到,不由分便打了起來!

    這些邊民也是彪悍,而且很多人閑時過日子,戰時拿刀槍,身手很不錯,羅顧等人都是些花拳繡腿,又醉得厲害,兵刃又不敢用,很快就被打了個狼狽而逃。

    羅顧等人也不是好惹的,如今人財兩空,到底是氣惱,回到營地之後,便糾集了大批兄弟去找場子,豈知沒出營房,便發現邊軍已經戒嚴,把他們都堵在了門口,是邊民被侵犯,要緝拿凶手!

    羅顧這邊自不會妥協,雙方便陷入了對峙,對麵便糾集了人手來圍堵總兵府,討要公道法。

    羅顧完這情況,基本上算是被誣陷的了,不過裏頭還有另外的可能,並不一定就是邊軍故意挑事,也有可能是他們遭遇到人牙的仙人跳騙局。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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